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石柱县无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转运点)
日期:2023-03-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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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
整改销号情况公示表
整改任务概述 |
举一反三问题4:石柱县无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转运点。 |
整改责任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局 |
整改目标 |
建成危险废物集中收集贮存转运点。 |
整改措施及成效 |
1.建设完成并投用。石柱县危险废物集中贮存转运点已建成并投用。该项目由县国资集团负责建设,业主单位为利民公司,具体工程由裕鑫公司承建。 2.强化监督检查。县生态环境局加强对危险废物贮存转运日常监管。将危险废物经营单位应纳入危险废物管理年度考核。 |
整改时间 |
2020年11月至2021年12月 |
社会监督联系人及电话 |
秦意马滔023 73376126 |
备注:社会监督联系人须由区县或市级部门负责统筹督察整改的工作机构有关人员担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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