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园区还湿地 修生态见绿水
日期:2023-02-07
大 中 小
自2018年5月4日新华社报道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有关问题以来,石柱县对标对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严格按照重庆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坚决有力推进保护区问题整改,让曾经的工业园区两年间恢复为今天郁郁葱葱的湿地景观。
整改前后对比
一、背景资料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以下简称石柱县)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设立于2009年,位于三峡库区腹地、西沱镇长江岸边,以长江一级支流水磨溪流域为核心,总面积约1612.83公顷。
2018年5月4日,新华每日电讯13版刊发《毁坏湿地5000亩,招来工厂仅3家,长江重庆石柱段湿地自然保护区“变形”记》,指出“长江岸边2万多亩的湿地自然保护区,近四分之一被推平建设工业园,珍贵的湿地生态遭到毁灭性破坏,而多年来园区仅有3家企业入驻”,正式曝光水磨溪湿地生态环境破坏问题。同日,市生态环境局配合生态环境部生态司、中央督察办、西南督察局相关人员到水磨溪开展现场调查,要求石柱县全面排查保护区内违法违规项目并立即整改。
拆除项目前后对比
二、主要做法
(一)坚决扛起政治责任,高位推进整改。石柱县委、县政府深学笃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转理念、严问责、建机制、重规划。对标对表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把做好整改工作作为检验是不是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和切实做到“两个维护”的试金石。
(二)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全面统筹整改。成立由县党政主要领导任“双组长”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下设整改工作现场指挥部,由县政府常务副县长任指挥长,组建水磨溪问题整改办和专项督查组。坚持高位统筹推动,形成“党委、政府主导、部门协同、上下联动”的工作协调推进机制,先后召开县委常委会会议13次、县政府常务会议27次、专题会议42次研究部署整改工作,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多次深入实地研究解决整改过程中的重难点问题。
(三)系统制定整改方案,有序推进整改。在生态环境部和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关心指导下,聘请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华东调查规划设计院制定了《石柱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生态修复方案》并通过国家专家组评审。同时,制定出台水磨溪问题整改工作总方案,以及水磨溪湿地保护工作中存在的“政治意识不强”问题整改工作方案等8个子方案,形成“1+8”整改方案体系,“一案一策”“靶向施策”推进整改工作落地见效。
保护区核心区域工业建筑被拆除后,全部种植上了香樟、垂柳等树木
三、主要成效
(一)分类施策,着力修复生态。在专家指导下,按照“自然恢复为主,人工干预为辅”原则,因地制宜开展修复。拆除并恢复项目37个、予以保留项目10个、自然恢复3个、转型利用1个。累计拆除构建筑物13.6万平方米、河道混凝土挡墙1.5万立方米,清理土石方3.6万立方米。在保护区范围分区域实施生态修复:东部,安装边界围网4.6千米,原工业园内违法违规建设项目拆除区域全部覆土复绿,对275.24公顷自然修复区域实施封山育林、自然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177米水位线以上长江沿岸区域建立了29.77公顷生态林保护带。中部,彻底清理河道堆积物,对水磨溪两岸进行微地貌处理,强化汇水区和消落带水环境生态保育,实施1062.3亩生态修复人工造林项目,栽植香樟、枫杨、垂柳、黄葛等苗木13.5万株,水系连通性和滩涂湿地得以恢复,植被覆盖率达到80%以上,整体重现河流湿地景观。西部和南部,完成违规经营项目拆除迹地植被恢复,在保护对象荷叶铁线蕨核心分布区域周围100米范围内建立生态缓冲保护带。地方自筹资金近2.6亿元,明确线路图,分拆除、清理和恢复阶段,打表推进。主动向生态环境部进行专题汇报,定期向市委、市政府专题报告整改推进情况,多次与市生态环境局、市林业局等部门沟通对接,确保整改标准符合上级要求。
(二)强化监管,巩固整改成效。设立水磨溪管理中心,设置专职人员4名负责综合监管,落实6个公益性岗位负责日常巡护和清漂任务,水磨溪巡查管理常态化。以案为鉴,举一反三开展石柱县全域生态环保问题大排查大整治大执法,不定期开展部门联合执法行动,强化自然保护地整改。统筹水磨溪问题整改与民生双赢,短期解决就业增收问题,长期抓好转型发展,努力实现增绿与增收、生态与生计有机统一。认真落实国家和市上有关部门关于产业发展和扶贫相关政策,统筹解决三峡移民和原工业园区征地安置居民、失业农民增收等问题;为充分发挥西沱片区生态、产业、区位、政策优势,按照产业生态化、生态产业化总体思路,对照“三峡库心·长江盆景”总体规划,编制了《石柱县水磨溪湿地县级自然保护区转型发展暨西沱片区产业发展实施方案》,包装策划了跨区域协作发展的山水林田湖草一体化重点生态修复项目,努力将西沱片区建设成为长江上游生态文明示范基地和生态文化旅游目的地。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