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石环执令〔2023〕16号
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
石环执令〔2023〕16号
被责令改正单位名称: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马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邓云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00240MA5UCFBD6W
住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黎场乡天湾村同心组
2023年9月15日,我队执法人员对位于重庆市石柱县黎场乡天湾村同心组的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马成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你公司的生猪养殖场未建设还田管网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直接通过一根白色管道将沉淀池(初沉池,收集畜禽养殖粪污用于干湿分离)的养殖粪污排入外环境,存在违反畜禽养殖管理制度的行为。
以上事实有《现场检查(勘察)笔录》、《调查询问笔录》、《视听资料》、《营业执照》等证据为凭。
你公司的上述行为违反了《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十三条“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应当根据养殖规模和污染防治需要,建设相应的畜禽粪便、污水与雨水分流设施,畜禽粪便、污水的贮存设施,粪污厌氧消化和堆沤、有机肥加工、制取沼气、沼渣沼液分离和输送、污水处理、畜禽尸体处理等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已经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代为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的,可以不自行建设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设施。···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自行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的,应当确保其正常运行。”之规定。
依据《畜禽规模养殖污染防治条例》第三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建设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或者自行建设的配套设施不合格,也未委托他人对畜禽养殖废弃物进行综合利用和无害化处理,畜禽养殖场、养殖小区即投入生产、使用,或者建设的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未正常运行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责令停止生产或者使用,可以处10万元以下的罚款。”之规定,现责令你公司:
立即改正环境违法行为,确保污染防治配套设施正常运行。无害化处置产生的粪污,采取有效措施消除或者减轻生态环境违法行为造成的危害后果。
我队将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监督,并在30日内对你公司改正违法行为的情况进行复查。
你公司如对本决定不服,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也可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提起行政诉讼。如你公司逾期不申请行政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本决定,我队将申请重庆市黔江区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联系人:陈恺石 电话:73376675
地 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街道鲤塘坝综合楼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3年10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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