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4709/2022-00018 [ 主题分类 ] 环境监测、保护与治理 [ 体裁分类 ] 工作动态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县全力推进“南阳实践”工作
[ 成文日期 ] 2022-09-02 [ 发布日期 ] 2022-06-12

石柱县全力推进“南阳实践”工作



    石柱县生态环境局深入践行“以空间换时间”的环境应急理念,提前谋划、对标对表全力推进“南阳实践”工作。

一是高度重视,提前谋划,担上游责任”。石柱县共有河流(河段)23条,均处于毗邻区县和湖北省利川市相应河流的上游,责任重大。充分认识到实施流域突发水污染事件环境应急“南阳实践”工作不仅有利于提升我县流域突发水环境事件应急准备和响应能力,更能确保下游区县及跨省流域水环境安全,筑牢河流上游重要水环境安全屏障具有重要意义。县生态环境局高度重视、积极谋划,提前开展了相关工作,明确了工作思想和工作任务,重点就资金问题和实施范围两个核心问题予以了明确,对今年启动并开展“南阳实践”工作具有很好的帮助作用。

    二是专人专款,全力推动,树立“上游意识”。 为保障“南阳实践”工作的顺利开展,县生态环境局落实专人专款,全力推动,牢固树立上游意识。一是制定“南阳实践”工作方案,成立了“南阳实践”工作专班,落实了责任领导、责任科室、具体责任人;二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落实了“南阳实践”工作经费, “南阳实践”工作得到及时开展。

三是打表推进,确保成效,体现“上游水平”。“南阳实践”工作得到了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以及相关部门的全力配合,县生态环境局细化时间安排,倒排工期,对标对表扎实推进,保障“南阳实践”工作有序、高效、高质量完成,体现上游水平。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