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七曜湖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石柱县七曜湖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
公众参与第一次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等相关规定和《环境影响评价公众参与办法》的要求,对“石柱县七曜湖水库工程”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进行信息公示,征求公众意见。
一、项目概况
(1)项目名称:石柱县七曜湖水库工程;
(2)建设性质:新建;
(3)行业类别:水利;
(4)建设单位: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5)建设地点:石柱县沙子镇、冷水镇、中益乡;
(6)项目概况:七曜湖水库坝址以上控制集雨面积共40.2km2,多年平均流量0.595m3/s;水库正常蓄水位1272m,相应库容982.6万m3,死水位1236m,相应死库容75.1万m3,校核洪水位1273.3m,总库容1050万m3,工程设计洪水标准为50年一遇,校核洪水标准为1000年一遇。大坝采用混凝土面板堆石坝,坝顶高程为1274.3m,最大坝高68.3m,坝顶宽度8m,坝顶长度280.4m;输水工程管线总体布局呈现“两干三支”,管线合计总长度39.804km。。
(7)总工期:48个月。
(8)工程投资:总投资121225.17万元。
二、建设单位及联系方式
建设单位: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万寿大道101号;
联系人:郎老师;
联系电话:15856058555;
三、评价单位及联系方式
环评单位:重庆乌江环保工程有限公司;
通讯地址:重庆市渝北区龙山一路扬子江商务中心23-2。
联系人:黄工;
联系电话:15808036450。
四、征求公众意见的主要事项
(1)对于项目建设的态度;
(2)对于项目建设对环境造成影响的看法及接受程度;
(3)对利益受到影响时的态度和意见;
(4)对本项目实施在环境保护方面的意见和建议等。
五、公众意见表的网络链接
链接:https://pan.baidu.com/s/1cKZT7XtjvKM613GCUi9CgA
提取码:0spe
六、公众提出意见的主要方式
单位和个人可以通过电话、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向建设单位或评价单位发表对“石柱县七曜湖水库工程”的意见和看法,本次征求意见时间从信息公布之日至第二次公示发布日(报告书初稿形成后,将及时进行第二次公示)。环境影响评价单位将把公众意见和建议汇总在《石柱县七曜湖水库工程公众参与调查报告》中,并将公众的宝贵意见、建议向建设单位和生态环境主管部门等反映。
信息公示单位:重庆蜜红水利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2024年4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