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金铃至金竹路面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金铃至金竹路面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
报告书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水利许可〔2024〕2号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你司2024年1月2日报来《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报批稿及相关材料已收悉。经审查,该申请符合法定条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第三十二条第一项规定,结合专家组的评审意见(见附件2)决定准予行政许可。
一、 项目概况
项目概况: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项目属水土保持补报方案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已于2023年2月完工。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面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道路全长17.805公里(起点为金铃乡:K0+000,坐标东经108.456278816,北纬29.96633;终点为金竹乡:K17+814.263,坐标东经108.4562388,北纬29.966329,短链长9.559m)。公路等级为四级(等外级),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5米。
工程占地:项目总占地面积12.15hm²,其中永久占地11.89 hm²,临时占地0.26 hm²。
土石方:本项目土石方开填总量为4.42万m³,,填方4.42万m³(0.17万m³原土培肥后已充分利用)。
建设工期:2022年6月-2023年2月(已完工)。项目总投资2316.64万元。
二、水土保持方案总体意见
(一)基本同意工程建设生产期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2.15hm2。
(二)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执行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类项目一级标准。
(三)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防治指标为水土流失治理度97%,渣土挡护率92%,表土覆盖率92%土壤流失控制比1.0,林草植被恢复率97%,林草覆盖率25%。
(四)基本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和分区防治措施布设。
(五)基本同意土石方调配方案。
(六)基本同意水土保持方案实施进度安排。
(七)基本同意水土保持监测时段、内容和方法。
(八)基本同意方案设计水平年为 2023年。
三、水土保持方案投资
本工程水土保持总投资47.05万元,主体已列投资15.43万元,主体工程措施费6.61万元,植物措施费0.31万元,临时措施费8.51万元。方案新增投资31.62万元;方案新增投资水土保持投资包括监测措施费3.74万元,独立费10万元,基本预备费0.87万元,水土保持补偿费170118.2元。
四、建设单位在项目建设中应全面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重庆市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办法》的各项要求,并重点做好以下工作:
(一)按照批复的水土保持方案,加强施工组织和管理工作,切实落实水土保持“三同时”制度。
(二)严格按方案落实各项水土保持措施。
(三)切实做好水土保持监测工作,加强水土流失动态监控,并按规定向我局提交监测实施方案、季度报告及总结报告。
(四)落实好水土保持监理工作,确保水土保持工程建设进度和质量。
(五)本工程的地点、规模如发生重大变化,应及时补充或修改水土保持方案报我局审批;方案实施过程中,水土保持措施如需作出重大变更的,也必须报我局批准;确需在水土保持方案的弃渣场以外新设弃渣场,或者因弃渣场量增加导致弃渣场等级提高的生产建设单位应开展弃渣减量化、资源化论证,在弃渣前编制水土保持方案补充报告,报送我局批准。
(六)项目动工前和生产期应及时申请缴纳水土保持补偿费。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按照批准的水土保持方案,完成各项水土保持措施,并接受我局监督检查。
五、该许可文件只作为该项目水土保持方案许可。
六、本行政许可决定有效期为3年,自签发之日起计算,期满后若该工程未开工建设,本行政许可决定自行失效,确需延期的,项目业主应在有效期届满前30日内提出延期申请。
附件:1、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保持方案特性表
2、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专家审查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2日
附件1 水土保持方案特性表
项目名称 |
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
流域管理机构 |
长江水利委员会 | ||||||||||
涉及省(市、区) |
重庆市 |
涉及地市或个数 |
/ |
涉及县或个数 |
石柱县 | ||||||||
项目规模 |
道路全长17.805公里,起点为金铃乡K0+000,终点为金竹乡K17+814.263,短链长9.559m。公路等级为四级(等外级),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5米。 |
总投资(万元) |
2316.6419 |
土建投资(万元) |
2071.1605 | ||||||||
动工时间 |
2022年6月 |
完工时间 |
2023年2月 |
设计水平年 |
2023年 | ||||||||
工程占地(hm2) |
12.15 |
永久占地(hm2) |
11.89 |
临时占地(hm2) |
0.26 | ||||||||
土石方量(万m3) |
挖方 |
填方 |
借方 |
余(弃)方 | |||||||||
4.42 |
4.42 |
0 |
0 | ||||||||||
重点防治区名称 |
三峡库区国家级水土流失重点治理区 | ||||||||||||
地貌类型 |
中低山地貌 |
水土保持区划 |
西南紫色土区 | ||||||||||
土壤侵蚀类型 |
水力侵蚀 |
水土流失背景值t/(km2·a) |
528 | ||||||||||
防治责任范围面积(hm2) |
12.15 |
容许土壤流失量[t/(km2·a)] |
500 | ||||||||||
土壤流失预测总量(t) |
495 |
新增土壤流失量(t) |
435 | ||||||||||
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 |
西南紫色土区一级标准 | ||||||||||||
防治指标 |
水土流失治理度(%) |
97 |
土壤流失控制比 |
1.0 | |||||||||
渣土防护率(%) |
92 |
表土保护率(%) |
92 | ||||||||||
林草植被恢复率(%) |
97 |
林草覆盖率(%) |
25 | ||||||||||
防治措施 及工程量 |
分区 |
工程措施 |
植物措施 |
临时措施 | |||||||||
道路工程防治区 |
主体已列:边沟310m,表土回填0.09万m3 |
主体已列:植草0.30hm2 |
主体已列:防雨布覆盖3000m2; | ||||||||||
施工生产防治区 |
主体已列:表土回填0.08万m3 |
主体已列:植草0.26hm2 |
主体已列:临时排水沟285m,防雨布覆盖2600m2。 | ||||||||||
投资(万元) |
主体设计:6.61 |
主体设计:0.31 |
主体设计:8.51 | ||||||||||
水土保持总投资(万元) |
47.05 |
独立费用(万元) |
10 | ||||||||||
监理费(万元) |
/ |
监测费(万元) |
3.74 |
补偿费(万元) |
17.01 | ||||||||
方案编制单位 |
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 |
建设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 |
陈春 |
法定代表人 |
刘华平 | ||||||||||
地 址 |
重庆市江北区建新北路二支路8号30-9 |
地 址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南宾镇人民街8号 | ||||||||||
邮 编 |
400000 |
邮 编 |
409199 | ||||||||||
联系人及电话 |
尹小曼 13883987406 |
联系人及电话 |
郎红军 17782302621 | ||||||||||
传 真 |
023-62629997 |
传 真 |
/ | ||||||||||
电子信箱 |
1051511041@qq.com |
电子信箱 |
/ | ||||||||||
附件2 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
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技术评审意见
2023年12月12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组织召开了《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送审稿)》(以下简称《报告》)专家评审会,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项目建设单位)、重庆玖正环境科技有限公司(报告编制单位)的代表及评审专家参加了会议。会议成立了专家组,专家组会前详细审阅了《报告》,会上听取了项目建设单位及报告编制单位的汇报,对《报告》进行了认真评审,质量评定合格,并提出了修改意见。会后编制单位根据专家意见进行了修改补充,于2023年12月22日提交了《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水土保持方案报告书》(报批稿),经专家组再次复核,提出评审意见如下:
一、综合说明
(一)方案编制目的及意义明确,编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标准规范、技术文件及采用的资料基本正确。
(二)该项目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确定基本合理,面积为12.15hm²。
(三)本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已于2023年2月完工,确定本方案设计水平年为完工后当年,即2023年。
(四)同意水土流失防治标准执行等级为西南紫色土区建设生产类项目一级标准。
(五)同意水土流失防治目标。其中:水土流失治理度为97%,土壤流失控制比为1.0,渣土防护率为92%,林草植被恢复率为97%,林草覆盖率为25%,表土保护率92%。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概况阐述基本清楚
金铃至金竹公路路面改造工程属改建建设类项目,项目代码为2104-500240-04-01-338413,项目业主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交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工程总投资为2316.6419万元,其中土建投资2071.1605万元。本项目选择路线均为既有道路,无其他占用土地,无拆迁建筑物,不涉及拆迁安置,不涉及专项设施改(迁)建设。项目于2022年6月开工,已于2023年2月完工,本项目属水土保持补报方案。项目建设内容主要包括:路面工程、路基防护工程、沿线交通安全设施等。道路全长17.805公里(起点为金铃乡:K0+000,坐标东经108.456278816,北纬29.96633;终点为金竹乡:K17+814.263,坐标东经108.4562388,北纬29.966329,短链长9.559m)。公路等级为四级(等外级),路面为水泥混凝土路面,路基宽度6.5米。
本工程占地12.15hm2,其中永久占地11.89hm2,临时占地0.26hm2;本项目开挖土石方总计4.42万m³,填方总量4.42万m³(其中0.17万m³为余方经过原土培肥后已充分利用),无弃方。
(二)项目施工布置及项目地形地貌、地质、气象、水文、土壤、植被、水土流失及水土保持现状等情况阐述较为清楚。
三、项目水土保持评价
(一)同意主体工程选址水土保持评价。
(二)同意建设方案与布局水土保持评价。
(三)对主体工程设计中水土保持措施的界定基本合理。
四、水土流失分析与预测
(一)同意水土流失影响因素分析。
(二)同意项目建设扰动地表面积12.15hm2。
(三)同意水土流失量预测方法及成果。项目建设可能造成的水土流失总量为495t,新增水土流失量为435t。
(四)同意水土流失的危害分析。
五、水土保持措施
(一)同意水土流失防治分区划分:道路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
(二)同意防治措施布局划分为2个区:道路工程防治区、施工生产防治区。
(1)道路工程防治区
本区主要包括17.804km的道路,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11.89hm2,均为永久占地。该防治区是本工程的主要施工建设区之一,其破坏面积较大,施工扰动剧烈,也是本方案的重点防治区。该区水土流失主要由路基开挖及填筑等施工活动造成,根据主体设计提供资料及现场勘察,本防治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包括:
在道路路面改造过程中,清理修缮现有边沟的同时,在需要设置边沟的位置进行补充修建、完善,施工过程对裸露边坡进行覆盖,结束后进行覆土并完成植草绿化。
主要工程量如下:
工程措施:新建边沟310m(主体设计)、表土回填0.09万m3(主体设计)。
植物措施:撒播植草0.30hm2(主体设计)。
临时措施:防雨布遮盖3000m2(主体设计)。
(2)施工生产防治区
本区域包括2处施工生产区,水土流失防治责任范围为0.26hm2,其中1#施工生产区位于桩号K2+700右侧,占地2亩,约0.13hm2;2#施工生产区位于桩号K11+660左侧,占地2亩,约0.13hm2,均为临时占地。该区水土流失主要被施工机械、材料等压占,地表植被遭到破坏,易产生流失,根据主体设计提供资料及现场勘察,本防治区水土保持防治措施包括:
施工过程中采用防雨布临时覆盖,及时实施临时排水沟排出场内雨水。结束后立即进行覆土并完成植草绿化。
主要工程量如下:
工程措施:表土回填0.08万m3(主体设计)。
植物措施:撒播植草0.26hm2(主体设计)。
临时措施:临时排水沟285m(主体设计),防雨布遮盖2600m2(主体设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