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石柱县雄风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石柱县雄风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
准予行政许可的决定
石柱水利许可〔2024〕3号
重庆顺昌水电开发有限公司:
你司报来《石柱县雄风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和《取水许可申请书》等材料已收悉。经审查,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根据《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和《重庆市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专家意见对石柱县雄风水电站工程取水准予行政许可。决定如下:
一、项目概况
雄风水电站位于重庆市石柱县石家乡、王家乡境内,雄风水电站由官渡河拦水坝、支流关田河拦水坝,借水隧洞、引水隧洞、宋家沟水库取水头部、引水渠道、压力前池、压力管道及厂区设施组成,电站设计水头340.81m,设计流量1.05m3/s,装机3台共3130kW(2×1250+1×630kW),多年平均发电量770.6万kW.h。
项目取水口共两处,第一处位于官渡河石家乡场镇下游根子坪右岸,坐标为:东经108.320822°,北纬30.287846°;第二处位于官渡河右岸支流关田河庙坪右岸,坐标为:东经108.312251°,北纬30.283447°。两处水源经引水隧洞引至宋家沟水库,在宋家沟水库大坝左岸安装压力管道引至王家乡雄风村石榴组官站口建厂房发电,设计保证率为80%。
二、水资源论证等级及范围
分析范围为王家乡、石家乡、鱼池镇、临溪镇、河嘴乡;取水水源论证范围为官渡河流域;取水影响范围为支流关田河拦水坝至入官渡河入河口段,官渡河拦水坝至厂房尾水河段;退水影响范围为雄风水电站厂房以下官渡河官站口源头保护区河段。
水资源分析范围、论证范围、取水影响范围、退水影响范围划分基本合理。
三、水资源状况及开发利用分析
《报告》对分析范围内的水资源状况及供水现状、供水预测、需水现状、需水预测等水资源开发利用水平和存在问题的分析基本合理。
四、同意取用水用量
《报告》建设项目径流成果依据龙河水文站和邻近雨量站实测径流雨量资料,采用水文比拟法计算得出取水口断面处多年平均径流量1804万m3,扣除取水口上游居民生活、农业、生态用水后可供水量为1489万m3,取水量为939万m3(其中官渡河拦水坝以上1321万m3,扣除取水口上游居民生活、农业、生态用水后可供水量为1095万m3,取水量为658万m3;关田河拦水坝以上483万m3,扣除取水口上游居民生活、农业、生态用水后可供水量为394万m3,取水量为281万m3)。同意《报告》提出的工程取水水源基本可靠的结论。
工程取水方案合理,水源可靠,水质有保障,不会对所在水功能区状况和其他取水户产生明显影响,取水可行,符合重庆市第二三产业用水定额,节水评价合理,原则通过节水评价。本工程建成完工试运行正常后,经我局组织人员到现场进行验收合格后,可以申请办理取水许可证。
五、取退水影响分析
建设项目取水对区域水资源、水功能区纳污能力、生态环境、其他用水户的影响较小。
水电站发电尾水直接排入河道下游,发电尾水基本不改变水质,不属于污废水。生活废污水经旱厕、生化池集中收集处理,处理达标后用于附近农业施肥;电站检修废油采用专门的容器收集,运至专业的处理机构进行无公害化处理(重庆环城废油回收有限公司)本项目无外排水,不会对周边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报告书》提出的本项目取退水对水功能区、第三方取用水户影响较小的结论基本可信。
六、水资源保护措施
《报告》提出的水资源保护措施基本可行。官渡河减水河段生态基流下放量不小于0.042m3/s,关田河支流减水河段生态基流下放量不小于0.015m3/s。
七、工作要求:
(一)你司在生产运行期间,应严格执行《报告》中的水资源节约、保护和管理措施。
(二)若本工程的建设规模、取水地点、取水量、取水用途等发生较大变更,应重新进行水资源论证。
(三)取水许可证有效期限为5年,你司应当在取水许可证有效期届满45日前向我局申请延续许可,否则予以注销处理。
(四)你司应自觉接受我局的监督管理,加强节约用水和水资源保护工作,严格实行计划用水、计量用水和有偿用水制度,并依法缴纳水资源费。同时,每年12月20日前将当年的取水总结和下一年度的用水计划申请报送至我局水资源管理站备案。
特此决定。
附件:石柱县雄风水电站工程水资源论证报告专家意见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