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251Y/2023-00026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水利局 [ 发文字号 ] 石水利发〔2023〕309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组建石柱县岩嵌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及其管理人员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9-27 [ 发布日期 ] 2023-10-0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组建石柱县岩嵌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法人及其管理人员的通知


       

石水利发〔2023309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关于组建石柱县岩嵌沟防洪治理工程

项目法人及其管理人员的通知

万安街道办事处、县水利工程管理站:

为加强石柱县岩嵌沟防洪治理工程的建设管理,确保工程建设进度、质量和安全,根据水利部水建设[2020]258号文件精神,经研究,石柱县岩嵌沟防洪治理工程项目法人为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

项目法人管理机构人员名单:

项目法人代表:秦炜 局党组成员、县水利工程服务站站长

计划主管:邹孝蓉 县水利局防洪科科长

           郎启兰 县水利局防洪科工作人员

技术主管:冉启胜县水利工程服务站工作人员、高级工程师      

       朱永才 县水利工程服务站工作人员、工程师

安全主管:刘光红 县水利局安全科科长

         熊毅 县水利局安全科工作人员

办公室主任:冉俊琴 县水利服务站办公室工作人员

财务主管:马斌 县水利局财务科科长

统计:周霞县 水利局规计科工作人员

质监:高刘焱 县水利工程质量监督与管理站站长

现场代表1:朱永才 县水利工程服务站工作人员工程师

现场代表2:孙佳权万安街道水利工作人员

各管理人员主要职责如下:

一、项目法人主要职责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组织工程建设按照有关规定履行设计变更的审核与报批工作。

(二)根据工程建设需要组建现场管理机构并负责任免其行政、技术、财务负责人。

(三)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开工申请报告报批手续。

(四)负责与地方人民政府及有关部门协调落实工程建设外部条件

(五)依法对工程项目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和材料及设备等组织招标,签订并严格履行有关合同。

(六)组织编制、审核、上报项目年度建设计划和建设资金申请,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年度工程建设资金,按时完成年度建设任务和投资计划,严格按照概预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七)负责监督检查现场管理机构建设管理情况,包括工程投资、工期、质量、安全生产和工程建设责任制等情况。

(八)负责组织制订、上报在建工程度汛方案,落实安全度汛措施,并对在建工程安全度汛负责。

(九)负责按照项目信息公开的要求向项目主管部门]提供项目建设管理信息。

(十)负责组织编制竣工财务决算。

(十一)按照有关规定和技术标准组织或参与工程验收工作。负责工程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各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进行监督、检查。

二、技术主管主要职责

(一)及时组织研究和处理建设过程中出现的技术、经济和管理问题,按时办理工程结算;

(二)按照国家有关的规范文件,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

(三)负责工程方案变更工作;

(四)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三、计划主管主要职责

(一)按照基本建设程序和批准的建设规模、内容、标准提出实施计划及组织工程建设;

(二)按照国家有关的规范文件,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

(三)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四、安全主管主要职责

(一) 负责施工安全、防汛安全;

(二)负责项目的环境保护、劳动卫生和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三)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五、财务主管主要职责

(一)负责编制、审核、上报财务计划,并指导和督促决算工作,落实工程建设资金,监督和审核工程进度款,严格按照概算控制工程投资,用好、管好建设资金;

(二)负责财务档案资料的管理,包括对参建单位所形成档案资料的收集、整理、归档工作,并监督、检查其落实情况;

(三)负责财务审计工作;

(四)负责协调区财政、审计和市水利局财务科的工作;

(五)负责中央、省、市、区财务检查和财务资料的准备工作;

(六)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财务管理工作。

六、质监主要职责

(一)负责办理工程质量监督、工程开工报告报批手续;

(二)按照国家有关的规范文件;负责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的控制;

(三)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七、统计主要职责

(一)加强统计业务知识的学习,不断提高专业素质,做到持证上岗;

(二)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统计报表制度,按时完成统计报表任务;

(三)如实提供统计资料,不虚报、瞒报、伪造、篡改、拒报和迟报统计资料;

(四)负责单位各项统计数据的处理和保管工作;

(五)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八、现场代表主要职责

(一)负责现场施工对接工作,及时报送相关材料;

(二)负责项目档案管理收集、整理、归档工作。

(三)负责项目法人安排的其他工程管理工作。

办公室设在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工程服务站。今后,项目法定代表人如有变动,由继任者担任,不再另行文通知。

特此通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3927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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