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司法局积极构建闭环应诉工作机制 助推实质化解见实效

石柱县司法局以发挥行政复议主渠道作用、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为目标,重点围绕与执法监督建立有效衔接、复调对接、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以案促改等工作,有力推动了行政复议行政应诉工作取得显著成效,助推平安石柱、法治石柱建设。

以“依法行政”为出发点,依托执法监督,发挥行政复议“治未病”功能,有效预防诉讼发生。一是建立线索推送机制。在审理行政复议案件及指导行政应诉工作时,发现存在行政违法行为或不规范行政行为情况时,及时向本级行政执法监督机构告知案件线索。二是针对执法问题较多的如违法建筑拆除、林地确权、市场监管等行业,联合执法监督机构开展行业指导,对涉及民生、经济等重大问题专题研讨,疏通执法中的难点、堵点。2023年,联合执法监督机构专项督查3次,行业讨论座谈会7次,推送线索16条,执法监督机构根据线索发出监督意见书7份,整改函3份。

以“诉源治理”为着力点,开展“复调对接”,不断创新行政争议化解机制,实现庭前定分止争。一是构建1214全流程实质性化解行政争议机制。在县司法局挂牌设立一个“行政争议化解中心”;组建常驻与特邀两支专业化化解队伍;建立一套由政法委牵头法检司联动的化解工作机制;创建“常驻化解、特邀化解、联动化解、跨域化解”四种化解模式。2023年,行政争议化解中心共化解行政争议37件,化解成功26件,化解成功率达70.27% 。二是探索建立“三府三院”跨区域化解机制,与黔江、彭水府院开展跨区域联合化解,助推了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以“领导干部”为关键点,精准分类施策,领导干部带头包案、接访下访,高质高效化解难案。一是针对复议及应诉疑难复杂案件,确定责任单位并发出通知,明确包案领导,坚持“一包到底”,确保事事有回音、件件有结果。二是对涉及民生稳定等重点领域大案要案,邀请县领导参与化解,提升群众对复议解纷的信任度,大大提升了化解成功的可能性。2023年,一审行政应诉37件案件通过领导包案、下访接访得以化解。

以“出庭应诉”为着重点,抓好风险研判,推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方案”,力争判前实质化解。一是健全与法院应诉信息共享机制。法院发出传票后实行双重提醒,强化行政负责人对案件高度的责任感和行动的自觉性。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率连续24个月保持100%,创历史新高。二是建立庭前庭后“两研判两报告”制度,助推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出声出方案,并由县领导亲自召集所涉部门联动协调化解,加大化解力度。2023年,以县政府为单独被告的诉讼案件共24件,化解17件,败诉案件为零。

以“以案促改”为突破点,开展行政复议诉讼案件评议评查,全面规范执法行为。定期对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案件进行全面评议评查,梳理编制常见问题12项,提出整改意见对策,进行提醒、预防、跟踪、督查,坚决避免同类执法过错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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