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874949U/2023-00005 [ 主题分类 ] 市场监管、安全生产监管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市场监管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3-01-17 [ 发布日期 ] 2023-01-1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工作通知〔2022〕54号)的相关要求,现将我局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开展情况报告如下:

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推进落实情况

(一)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完善市场监管和执法工作

2022年以来,我局把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以及支部学习的重要内容,全年开展党组学习5次、中心组学习7次和支部学习8次,完成学习心得72篇。重点学习了《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等内容。学深悟透了“加快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深化依法治国实践”“完善市场监管体制”“建设法治政府,推进依法行政,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等学习内容,牢固树立了“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作为工作的根本指引,把坚持党的领导作为根本保证。通过学习,增强了全局干部职工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思想自觉、政治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多措并举,严格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

一是切实解决依法行政观念不牢固、行政决策合法性审查走形式,运动式、“一刀切”执法,执法不作为、乱作为等问题:我局严格按照制定的《局党组工作规则》《行政处罚案件审核审批制度》《案件集体讨论工作规则》等工作制度规范本单位内部决策,覆盖重大行政决策、行政许可、行政执法工作。2022我局按照制定的统一规范的执法办案工作制度和执法文书。规范行使自由裁量权。在食品、药品、产品质量、特种设备和价格领域的行政执法中,做到了每件案件有后处置,有后期质量跟踪。我局与检察院建立了行政执法和刑事司法的行刑衔接机制,与县法院建立了联合征信机制,与公安机关建立了案情通报、案件移送、联席会议等机制。对于在行政执法中发现的其他违法行为和犯罪行为,严格执行行政移送审批和刑事犯罪审批制度。截至目前,未收到对行政行为的举报投诉,也未发生因违纪违法被追责情况。

二是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检查市场监管管理机关的行政审批项目目录,继续深化登记制度改革,强化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规范运行,推进和完善网上审批。全面普及行政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进一步完善 “四办”事项清单和实施清单,不断提高“四办”清单事项比重,及时在政府网站进行公示,推进审批服务便民化,打造“宽进、快办、严管、便民、公开”审批服务模式。严格按照《重庆市全面推开“证照分离”改革实施方案》要求,对国务院确定的涉企行政审批事项分别按照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准入服务等4种方式实施“证照分离改革”。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建立部门间信息共享、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形成全过程监管体系。定期将“先照后证”信息函告后置许可相关部门,做到统筹推进,同步实施。2022年,我局无纸化登记率占比99.1%,新开办企业638户,个体工商户1680户,农民专业合作社25户,均实现0.5个工作日办结,提供免费印章601户,办理企业简易注销登记137户。2022年已向相关行政许可部门抄送“先照后证”信息2076余条。

三是深入推进行政权力规范公开运行系统建设,依法公开权力清单和运行流程,实施行政权力事项公开、行政权力运行透明、行政监管适时到位。严格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要求,将本局行政执法主体、831项行政权力和责任事项的依据、程序、救济渠道、双随机抽查事项清单等在“石柱县政府公示信息网”公开;严格按照《重庆市行政执法人员管理办法》的规定,全局106名行政执法人员全部持证上岗,同时严格执行2人以上执法、亮证执法,出具行政执法文书时,主动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利义务等内容并记载到相关法律文书中备查;我局在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时,先以书面形式告知当事人在20个工作日内向社会公布执法机关、执法对象、执法类别、执法结论等信息,然后通过案件系统自动将处罚信息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行政许可信息在许可作出之日起7个工作日内亦自动推送到《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我局通过“市场监管统计”系统,按照不同业务板块要求,以月报、季报、半年报和年报等形式公开本机关行政执法总体情况,目前已上报《市场监管统计报表》50余条;四是我局每年开展案件自查2次,参加市局案件评查1次,县司法局案件评查1次。

四是规范行政行为自由裁量权。贯彻落实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各项要求,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案件均严格执行重庆市行政处罚裁量权规章和总局、市局裁量权文件,避免执法随意性,提升公信力。

五是严格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切实抓好执法依据梳理和执法职权的层层分解,做到了岗位到人、责任到人,明确了行政执法机关的执法目标和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六是执行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情况:我局全局配备134台执法记录仪,在行政检查、行政强制以及调查取证和送达执行等执法环节实现执法记录仪全过程记录,并及时对音像资料进行保存,做到了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我局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使用的文书有64种,全部使用市场监管总局新版文书,格式文本统一、规范;我局执行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情况:我局重大执法决定一般由内设法制科进行审核,对行政处罚涉及的执法规范、行政执法人员、文书、音像记录、证据事实、法律适用等进行审查,2022年办结案件253件案件全部纳入法制审核范畴,审核率达到100%。

(三)构建以信用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机制

一是认真做好信息抄告工作。按照《“先照后证”制度信息抄告和后续监管工作规程》的要求,将实行“先照后证”的市场主体名称、住所(经营场所)、涉及许可的经营项目、联系电话等登记信息抄告给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截至11月8日,共计抄告行业主管部门市场主体信息2900条。

二是强化企业信息公示工作。在全国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及时准确地公示企业注册登记备案、动产抵押登记信息、列入和移出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信息;三是帮助和监督市场主体及时公示各类信息。督促各类市场主体及时公示年度报告和即时信息,加强对企业公示信息的指导和检查。截至2022年11月5日,企业年报9675户,年报率93.97%;外资企业年报6户,年报率85.71%。四是按照《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对已办结案件行政处罚信息公示241条。同时,加强与其他政府部门的沟通和协调,争取其他政府部门统一在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行政许可、行政处罚等应当公示的企业信息。争取人民法院和检察院通过公示系统公示有关企业信息,推动企业信息归集,方便公众查询;六是强化信用约束手段,形成“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约束机制。按统一的“重庆市企业信用信息查询报告”格式,将查询内容统一规范为近三年的“工商登记信息”“行政许可信息”“荣誉称号信息”“行政处罚信息”“司法判决信息”“拖欠税费信息”“监管信息”(含年度报告、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和其他信用信息8类。促进各部门、各行业和各类市场主体在评定荣誉称号、公共资源管理、企业经营活动中查询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加强政府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国有土地使用权和矿业权出让和其他公共资源交易活动的企业诚信体系建设步伐,在政府招投标活动中设立信用“门槛”,开展信用评价,通过信用制约促进企业诚实守信;加强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购买服务等领域的应用。在涉企财政资金补助、政府采购和对外购买服务中查询和使用企业信用信息,对违法失信企业给予限制。

三是我局为提升监管规范性和透明度,大力开展“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一是推动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常态化,防止任意检查、执法扰民,实现监管效能的最大化、监管成本的最优化、对市场主体的干扰最小化,4月底召开县发改委、教委、公安局、人社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委等成员单位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联席会议1次,安排部署了2022年部门联合“双随机、一公开”工作。牵头制定了《石柱县2022年度“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计划》,共涵盖16个部门共14项联合抽查任务,确保2022年度实现部门全覆盖。二是全面完成双随机抽查任务。推行“双随机、一公开”跨部门抽查,多次会同县人社局、县教委等部门,开展人力资源市场秩序专项执法、校外培训机构专项检查等行动。并将抽查结果10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予以公示。在抽查中充分发挥社会监督作用,畅通各类举报投诉渠道,强化重大违法案件通报制度,努力营造诚信有序的市场环境。全面完成本部门“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2022以来,按照各级“双随机、一公开”抽查计划,共开展“双随机、一公开”抽查任务 274项,共抽查市场主体6000余户,抽查结果正常的市场主体5200余户;发现问题当场改正300余户;注吊销 400余户。其中涉及食品安全的“双随机、一公开”抽查,抽查食品生产主体3户,检查项目69项,限期整改3户;食品经营主体164户,检查项目107项,限期整改14户,停业整顿49户;特殊食品经营主体42户,检查项目1项,限期整改11户;餐饮经营主体44户,检查项目37项,限期整改10户,停业整顿7户。2022年我局按照抽查结果,2000余户无法联系市场主体被列入异常经营名录库,并将抽查结果100%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重庆)予以公示。我局于2022年我局已全面完成了随机抽查全流程整合(协同监管平台已在互联网上线、已制定统一抽查事项清单和年度抽查计划),实现了“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四)强化行政执法,切实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

加强食品药品、公共卫生、生态环境、教育培训等关系群众切身利益领域执法:一是建立了县打击侵权假冒工作领导小组联络员制度,全年召开联席会议3次,部署研究“双打”工作,形成打击合力;二是落实行政执法与司法相衔接的工作机制,不断完善体系、优化资源,切实加强执法协作,建立健全了与县公安局、县法院、县检察院等部门的案情通报、案件移送、案件协查、信息共享、案件咨询、督察督办等制度,全年共向公安机关移动涉嫌食品安全犯罪线索5件;三是严格执行《涉嫌犯罪行政案件物品处置制度》《涉案物品保管制度》《有毒有害物品统一销毁制度》等制度。

持续强化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三大安全保障:一是组织33个乡镇政府开展安全管理培训,举办30余期食品药品、特种设备从业者落实岗位主体责任培训会。全面加强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和食品生产经营单位检查9000余家次,完成食品抽检1650批次,收到44批次不合格检验报告。完成药品抽检50批次、医疗器械22批次、化妆品25批次,收到1批次化妆品不合格报告;特种设备监管检查特种设备使用单位169家,排查隐患178条,排查设备481台次,下达监察指令书54份,完成隐患整改158条;三是严格执法,加大案件查处,筑牢安全底线;2022年我局办理食品案件159件(以立案计),涉案货值9.8万元,已结案91件,罚没款66.04万元;药品及药械类案件18件(以立案计),涉案货值0.6059万元,罚没款19.1万元;知识产权案件28件(以立案计),涉案货值6.2万元,罚没款23.28万元;特种设备案件16件,罚没款28.6万元。 2022年向公安机关移交食品药品等违法案源信息5起。

“铁拳”整治见实效。我局贯彻落实“铁拳”行动相关会议精神,聚焦民生领域,加大执法力度,重点围绕知识产权、假冒侵权、价格、特种设备安全等领域持续深入开展案件查办“铁拳”行动。查处“南孚电池”、“七匹狼”、“耐克”、“红牛”功能维生素饮料等侵权案件28件。销毁违法产品28吨,市值100万余元。通过大案、要案的查办,有力的维护了公平竞争的市场经济秩序。查办的案件多次被武陵传媒等相关市级媒体报道,对市场监管领域的违法行为形成了有力震慑。

“双打”工作成绩突出。2022年我局立案查处商标侵权案件28件,已超额完成案件办理规定数量的280%。同时,按照“双打”工作要求,落实专人,按时上报“双打”相关报表、信息、案例等常规工作,确保“双打”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推进川渝执法协同,搭建业务交流平台,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健全川渝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加强省际执法联动协作等,防止协同执法措施“停留在纸上”。我局严格执行市局《贯彻落实强化深入推进公平竞争政策实施若干措施的通知》,健全川渝公平竞争审查协作机制。

(五)创新改进执法方式,服务与执法并重

一是2022以年,我局积极探索推行服务型执法模式,依法实施柔性执法方式适用行政指导和《重庆市市场监管领域轻微违法经营行为免罚清单》,适用不予处罚和免于处罚处理轻微违法行为21件,其中未立案责令整改后不予处罚的19件,立案后直接免于处罚的案件2件。

二是4月26日我局与重庆市地理标志发展促进会、重庆西南知识产权运营集团有限公司签订合作协议,共同成立知识产权工作站,为企业提供知识产权公共服务,助力企业知识产权保护和技术创新发展,工作站成立至今,接受咨询30余次。开展知识产权培训座谈,邀请工作站专家对地理标志专用标志使用、商标品牌建设、专利导航助力企业创新发展等内容开展业务培训,并围绕品牌发展、知识产权保护运用等内容进行座谈,共开展培训1次,培训40余人次。

(六)强化基层治理,依法妥善化解矛盾纠纷

2022年我局多元化解矛盾纠纷,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全年共处理投诉举报327件,消费投诉调解率100%,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0余万元。

(七)深入推进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2022年5月我局成立县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支队,以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的名义,统一行使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处罚权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等执法职能。根据职责,下设综合科,执法一、二、三、四大队。承担所辖区域内市场监管领域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核定综合行政执法专项编制24名,支队长1名、政委1名,副支队长2名;科(大队)长5名。

(八)深入推进法治文化建设,围绕“3·15”消费者权益日、“4·26”知识产权日等开展系列法治宣传主题活动

一是充分利用3·15晚会和3·15宣传活动,宣传法律法规,营造全社会良好的消费维权法制氛围;二是通过法律八进活动宣传市场监管部门打假维权和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果以及传播消费维权知识,切实提升消费者维权意识;三是积极打造12315维权站和12315快速维权队伍,让消费维权进社区、进学校、进超市、进景区。四是挖掘典型案例,查处某旅游景区虚假广告误导消费者案,有效震慑违法经营者;五是搭建平台,以宣传“石柱名优农产品”、“石柱名优商品”、“石柱名优企业”为内容,为石柱县“守合同、重信用”企业举办产品展示展览活动,扩大企业影响力;六是开展放心消费创建活动,为承诺“不制假、不售假、诚实信用、守法经营”的商家分发“消费环境建设”公示牌。消费市场维权更用心;六是围绕“共促消费公平”主题,深入开展各类主题活动。通过石柱融媒体中心、石柱生活网、各商场(商圈)LED、各小区电梯宣传屏等媒价轮流播放“共促消费公平”宣传视频,联合县消委会开展集中宣传活动2次,累计发放宣传资料600余份,接受群众咨询200余人次。与内江、自贡等消委会联合举办“共促消费公平,营造放心舒心消费环境”网络知识竞赛。联合县消委会召集20余名维权志愿者、消费者代表组成消费体察团,走进金田农业集团没看着消费体察活动,让消费者“零距离”感受食品原料到市场成品的转变过程,增加消费信心。

二、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情况,其他负责人在其分管工作范围内履行相关职责情况

我局主要负责人切实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一是法治建设组织领导落实到位。成立领导小组保障法治建设有序开展。我局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法治建设工作领导小组,今年已制定法治建设年度工作计划,将法治建设贯穿于全局年度重点工作,将全局工作纳入法治轨道。二是坚持民主集中制,根据《党组讨论和决定重大问题清单》,严格按议事和决策程序办事,重大行政决定科学合法,半年来未发生相关重大决定被上级纠正或撤销的情况。三是细化法治建设工作职责,重抓督促落实。努力在运用法治手段提高执法规范性、维护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和提升决策科学化、民主化、法治化上持续发力,法治建设工作职责细化到各党组成员和相关科、室、队,工作进度成效明确到月到季,每月一督查、每季度一小结;局主要负责人每半年听取一次各分管负责人关于法治建设工作的专题汇报,研究解决工作中的问题和部署下步工作,确保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责任落实到位。

三、2022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存在的不足和原因

一是未对行政规范性文件进行统一编号、统一登记;未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二是在执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中,未配套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三是未建立行政裁决工作队伍,未开展相关业务培训。

四、2023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一是健全决策机制,提升法治政府效果。进一步加强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工作,进一步完善行政机关负责人出庭应诉制度,主动协作人民法院的行政审判活动。切实提升全局职工学法、尊法、遵守法律、用法的意识。

二是完成行政规范性文件统一编号、统一登记工作和建立行政规范性文件后评估制度;制定“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等制度;建立行政裁决工作办公室,成员构成为法制科、知识产权科和本局公职律师。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3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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