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961G/2023-0012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人力社保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 成文日期 ] 2023-10-26 [ 发布日期 ] 2023-10-26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本级)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有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拟订相关发展规划、政策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贯彻落实人力资源服务业发展、人力资源流动政策,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和有效配置;综合管理人力资源市场和人力资源开发培训、流动调配等工作。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全县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完善公共就业创业服务体系;统筹建立面向城乡劳动者的职业技能培训制度,拟订就业援助制度,牵头拟订高校毕业生就业政策。

4、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和地方标准;贯彻执行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关系转续办法;贯彻落实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管理和监督制度;会同相关部门编制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会同有关部门实施全民参保计划。

5、负责全县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全县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劳动关系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贯彻职工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和假期制度,贯彻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组织实施劳动保障监察,协调劳动者维权工作;依法查处违法案件,具体执法工作交由执法机构承担,以部门名义开展执法。

7、参与拟订全县人才队伍建设的规划、政策等工作。负责县级有关重点人才项目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会同相关部门拟订全县人才引进政策。

8、负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建设;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贯彻执行专业技术人员管理、继续教育和博士后管理等政策,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贯彻落实吸引留学人员来渝工作或定居政策;贯彻执行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政策,落实职业资格制度、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会同相关部门组织紧缺优秀人才的引进工作;负责专家、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

9、会同相关部门指导推进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人员交流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政策。

10、会同有关部门贯彻执行表彰奖励政策,承担全县评比达标表彰有关工作。

11、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政策,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贯彻执行事业单位人员福利和离退休政策;按照管理权限负责组织实施机关事业单位工资福利、离退休政策和工资统发审核工作。

12、会同有关部门贯彻落实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以及相关配套政策,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3、负责承办我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的对外交流与合作工作。

14、负责机关、直属单位党建工作。

15、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6、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定等审批事项,贯彻执行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拟订信息规划,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7、有关职责分工。与县教委分工。高校毕业生离校前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教委负责;高校毕业生离校后就业指导和服务工作,由县人力社保局负责。

(二)单位构成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设下列内设机构:行政科室有办公室、规划财务科、组织人事科、工资福利科、事业人员管理科(县职称改革办公室)、社会保险科、就业促进科、劳动关系科(行政许可服务科、政策法规科)、机关党支部。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706.46万元,支出总计706.4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63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收支较上年减少。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7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63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较上年减少。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06.4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7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减少93.63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较上年减少。其中:基本支出443.58万元,占62.8%;项目支出262.88万元,占37.2%;

4.结转结余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为0。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706.46万元。与2021年

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减少93.63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较上年减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7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63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34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二是中途职务职级晋升调资;三是项目资金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706.4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93.63万元,下降11.7%。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较上年减少。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9.34万元,增长16.4%。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入;二是中途职务职级晋升调资;三是项目资金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元。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03万元,占0.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万元,增长0%,要原因是预算的副处级退休干部的公用经费、活动经费以及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

(2)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656.68万元,占93%,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65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一是人员调入;二是中途职务职级晋升调资。

(3)卫生健康支出22.01万元,占3.1%,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2万元,增长11.1%,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入;二是中途职务职级晋级调资。

(4)农林水支出8.72万元,占1.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72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该项目年初预算是由县委组织在做,支出落实在实施单位。

(5)住房保障支出18.04万元,占2.6%,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8万元,增长18.2%,主要原因是一是人员调入;二是中途职务职级晋级调资。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443.5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377.4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33.02万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较上年减少。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伙食补助、住房公积金,其他工资福利支出和生活补助。公用经费66.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3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较上年减少。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邮电费、工会经费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5.32万元,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68万元,下降33.5%,主要原因:是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按照只减不增的要求从严控制“三公”经费,是严格落实公车使用规定,合理安排乡镇业务指导和检查乡村振兴工作的时间,减少公车使用频率;二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64万元,增长13.7%,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增加。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支出。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2.99万元,主要用于机要文件交换、市内因公出行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等。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2.01万元,下降40.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八项规定和厉行节约要求精神,优化公车出行方式,提升公车出行效率,严格执行公车使用审批制度,加强公车使用管理。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39万元,增长15%,主要原因是公车使用年限长,维修成本增加。

公务接待费2.32万元,主要用于接待接受相关部门考察指导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费用支出较年初预算数减少0.68万元,下降22.7%,主要原因是强化公务接待支出管理,严格遵守公务接待开支范围和开支标准,严格控制陪餐人数,对应由接待对象承担的费用一律由接待对象自行支付。较上年支出数增加0.25万元,增长12.1%,主要原因是乡村振兴为引进腾讯公司项目服务以及安北陶艺入驻桥头镇接待开支等。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个团组,0人;公务用车购置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2辆;国内公务接待28批次235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批次,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98.93元,车均购置费0万元,车均维护费2.99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1.53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53万元,增长0%。本年度培训费支出41.8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41.86万元,增长0%,主要原因是2021年疫情尚未开展培训工作。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6.1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差旅费、维修(护)费、公务接待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办公设备购置费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减少28.53万元,下降30.1%,主要原因是2021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考试培训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石柱土家族自治县退休待遇服务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力资源档案信息中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国家职业技能鉴定所)合并上报,2022年本级及下属二级单位分开独立核算,故较上年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本部门共有车辆2辆,其中,副部(省)级及以上领导用车0辆、主要领导干部用车0辆、机要通信用车0辆、应急保障用车2辆、执法执勤用车0辆,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离退休干部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单价100万元(含)以上设备(不含车辆)0台(套)。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76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76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主要用于采购台式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根据预算绩效管理要求,本部门对17个项目开展了绩效自评,其中,以填报目标自评表形式开展自评1项,涉及资金20万元(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经费),执行预算率为100%。

(二)绩效自评结果。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经费项目绩效目标自评综述:根据年初设定的绩效目标,项目总体完成情况:确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规范化、工种标准化,结果公平公正公开,鉴定数量信息化,鉴定工作人员专业化,鉴定合格率达90%以上,规定时限办结率达100%,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高。该项目全年预算数为20万元,执行数为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主要产出和效果:全年鉴定2000人次,合格人次2000人,从受理、审核、考试到颁证不超过20天,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见附件: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 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 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 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 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 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 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 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 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余小华   023-73331686

附件:

2022年度项目绩效目标自评表

专项名称

职业技能鉴定考试考务经费

联系人
及电话

余小华02373331686

主管部门

 县人社局

预算单位

县人社局机关

项目资金(万元)

 

年初预算数

全年预算数

全年执行数

资金执行率
(%)

执行率未达100%原因、下一步措施

年度总金额

20

20

20

100%

 

其中:市级支出

 

 

 

/

补助区县

 

 

 

/

年度总体目标

年初设定目标

全年目标实际完成情况

确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规范化、工种标准化,结果公平公正公开,鉴定数量信息化,鉴定工作人员专业化,鉴定合格率达90%以上,规定时限办结率达100%,全年鉴定2000人次,合格人次2000人,从受理、审核、考试到颁证不超过20天,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确保国家职业技能鉴定程序规范化、工种标准化,结果公平公正公开,鉴定数量信息化,鉴定工作人员专业化,鉴定合格率达90%以上,规定时限办结率达100%,从受理、审核、考试到颁证不超过20天,群众满意率达95%以上。

绩效指标

指标名称

计量单位

年度指标值

全年完成值

未完成绩效目标或偏离较多的原因,下一步改进措施

鉴定人次

人次 

2000

2389

 

考试成本

万元

20

20

 

效益指标

%

90

90

 

完成时间

≤20

≤20

满意度

%

95

95

其他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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