石柱县已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
日期:2024-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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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县两家工伤保险协议医疗机构(县人民医院和县中医院)已于4月24日实现工伤保险医疗费用联网结算,为广大工伤职工提供了更加优质、高效、便捷的服务。从原来需要由参保单位或工伤职工本人在医院全额支付医疗费,再凭相关材料到县医保局手工审核,最后到县社保事务中心申报费用约需3个月的时间,转变为现在工伤职工可以在出院时直接进行医疗费用联网结算,这极大地精简了费用报销流程和时间,有效的提升了群众的满意度和获得感。
今年以来,石柱县社会保险事务中心将工伤保险联网结算工作作为重点,带领协议机构的相关工作人员外出交流学习,潜心研究,终于疏通了接口设置、网络配置等堵点,成功实现了联网结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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