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50000045295493X9/2022-00018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气象局 [ 发文字号 ] 石气防办〔2022〕1号
[ 标 题 ] 关于印发《2022年石柱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2-02-10 [ 发布日期 ] 2022-02-10

关于印发《2022年石柱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的通知


为做好2022年石柱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2022年全县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要点。

总体要求

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工作的重要论述以及对气象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按照《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防汛救灾应急体系建设的意见》(渝府办发〔2020〕122号)要求,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补短板、堵漏洞、强弱项,切实提高石柱气象灾害防御综合能力。

二、重点工作

1.落实气象灾害防御主体责任。全面落实本级行政区域气象灾害防御工作责任,将各乡镇(街道)以及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气象灾害防御工作纳入政府办事处安全生产和自然灾害防治工作目标考核。责任单位: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建立和完善气象信息员队伍。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督促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乡镇(街道)建立完善专兼职气象信息员队伍,实现气象灾害防御重点单位、乡镇(街道)、行政村(社区)全覆盖,发挥气象信息员协助做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灾害隐患排查、气象防灾避险科普宣传等作用。各乡镇(街道)要将村(社区)、气象灾害敏感单位、防御雷电灾害重点单位负责人和地质灾害、山洪灾害、森林防火等信息员或巡查员等纳入基层气象信息员,协助做好本辖区本单位气象灾害预警信息传播、灾害隐患排查、气象防灾避险知识宣传等工作。(责任单位: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各乡镇街道))

3.开展气象灾害风险普查。推进全县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工作,落实普查经费,按照普查方案,完成本地气象灾害致灾调查和数据收集。推进县级相关部门共享普查数据,完成气象灾害风险普查年度任务。(责任单位:县气象局,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

4加强气候可行性论证。各乡镇(街道)和有关部门在编制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基础设施建设、旅游开发建设等规划时,就气候可行性、气象灾害参数、空间布局等内容征求气象部门意见。重大建设工程、重大区域性经济开发项目和大型太阳能、风能等气候资源开发利用项目要开展气候可行性论证。(责任单位: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5开展天气指数保险试点。推进天气指数保险试点工作,发挥保险在气象灾害防御中的风险管理和保障作用,提升社会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6.加强气象灾害防御科普宣教。开展中学生防灾减灾救灾知识竞赛,完善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科普宣传教育基地,建设气象防灾减灾科普宣传资源库。充分利用世界气象日”“国际减灾日”“防灾减灾日”“科普活动周等开展气象防灾减灾救灾知识和技能进学校、进机关、进企事业单位、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等六进活动。(责任单位:县教委、县规资局、县应急局、县气象局,各乡镇(街道))

7强化自然灾害研判会商。按照“1+7+N”组织方式,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及时组织开展或参与气象灾害、洪旱灾害等趋势会商,提出针对性防范措施和工作建议,提出应对措施,为党委、政府科学决策提供依据。应急、气象、住建、规资、水利、林业、文旅、公安、交通等部门共同做好气象因素对山洪灾害、地质灾害、森林草原火险、城市内涝、旅游安全、道路交通安全等影响预警工作。(责任单位: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

8加强预警信息发布传播。完善利用应急广播、电视机顶盒发布和传播气象灾害预警信息机制,督促各类新闻媒体及时、准确、无偿播发或者刊载气象灾害预警信息。紧急情况下,基础电信运营企业要无偿向本地全网用户发送应急短信,提醒社会公众做好防御准备。推进村(社区)级预警工作站建设,提升重点地区农村气象防灾减灾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各乡镇街道

9.优化气象观测站网布局。开展部分气象观测站开展迁建或观测要素升级。在灾害性天气系统上游地区、暴雨灾害高风险区、高海拔地区的监测盲区,补充建设多要素自动气象观测站,提升气象灾害监测能力。责任单位:县气象局

10.提升预警信息发布能力。加强御天·智慧防灾系统的使用,推进石柱预警信息发布平台升级改造,积极运用好预警微信公众号。责任单位:县气象灾害防御指挥部成员单位


(此件主动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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