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250000045295493X9/2024-00001 [ 主题分类 ] 气象、水文、测绘、地震 [ 体裁分类 ] 机构职能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气象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县气象局机构职能(2024年)
[ 成文日期 ] 2024-01-02 [ 发布日期 ] 2024-01-02

县气象局机构职能(2024年)

内设机构:办公室(法规科)、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办公室)、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石柱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


办公室(法规科):负责综合管理。(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34号2楼206;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3332689)


防灾减灾科(人工影响天气办公室):负责气象业务管理、防灾减灾管理、乡镇(街道)气象工作机构管理和人工影响天气管理工作、行政审批等工作。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34号2楼208;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3332689)


气象台(气象服务中心):承担气象观测业务、本级地面气象观测、预报仪器设备的管理和日常维护等工作;承担天气气候预报预测预警服务、减灾服务、应急服务;承担探测环境变化监测工作;提供防雷技术服务,减少雷电灾害损失。负责本县防雷减灾科普宣传及技术推广运用;负责对全县中小学、雷管炸药库、煤矿、高层建筑物等的防雷装置检测管理;负责辖区内雷电灾害调查及上报工作,专业气象服务技术服务。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34号4楼;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3339015)


石柱县自然灾害预警预防中心:承担突发事件预警信息发布工作;承担自然灾害的灾害监测、协同研判、预警信息发布、联动响应、灾情速报等业务、技术和管理工作;承担气象信息网络设备及电子显示屏、区域自动气象站、乡镇(街道)防灾一体化终端等设施设备的维护维修工作;承担石柱县人民政府和重庆市气象局交办的其他事项。办公地址:石柱县万安街道万寿大道34号2楼203;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9:00——12:00, 14:30——18:00(节假日、公休日除外);联系电话:023-7333268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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