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4-00006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6 [ 发布日期 ] 2024-02-2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参与拟订全县烤烟、辣椒、莼菜、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产业化发展经营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全县烤烟、辣椒、莼菜、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配合实施。

2、参与拟订全县烤烟、辣椒、莼菜、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发展的结构布局、调整、资源配置、产业间的综合平衡方案,并配合实施。

3、负责全县烤烟、辣椒、莼菜、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的生产指导、营销体系建设等相关工作。

4、负责烤烟、辣椒、莼菜、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市场信息的收集、整理与发布。

5、负责全县辣椒、烤烟、莼菜、中药材等农业特色产业的生产技术指导、加工、销售及优质品种的引进和改良。

6、承担县农业农村委员会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据上述职责,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设4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日常运转工作。承担文秘、会务、保密、督查督办、信息、档案管理、财务管理、资产管理等工作;承担安全、信访、人大建议、政协提案办理等工作;承担党建工作;负责综合性文稿材料撰写工作。

2、中药材科。参与拟订中药材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并配合实施;负责指导、推广中药材生产技术;负责指导全县中药材收购、加工、市场拓展与营销体系建设工作;负责中药材生产调查研究及信息收集工作;承担县中药材生产领导小组日常事务性工作。

3、果蔬科。参与拟订全县果蔬(含辣椒和莼菜)产业化发展经营的规范性文件;参与拟订果蔬(含辣椒和莼菜)发展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并配合实施;负责果蔬(含辣椒和莼菜)等新品种、新技术的试验、示范、推广工作;负责果蔬(含辣椒和莼菜)的实用技术培训、指导;负责果蔬(含辣椒和莼菜)产业化发展工作;负责指导全县辣椒收购、加工、市场拓展与销售体系建设工作;负责果蔬(含辣椒和莼菜)生产调查研究及信息收集工作。

4、多经科。参与拟订烤烟产业和其他特色产业发展规划及年度实施方案并配合实施;负责指导、推广烤烟和其他特色产业生产技术;负责烤烟和其他特色产业发展调查研究及信息收集工作。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500.37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收入比2023年减少17.63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减少17.63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500.3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0万元,教育支出0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37.6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32.27万元,农林水支出308.98万元,住房保障支出21.51万元;支出比2023年减少17.63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减少17.63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三、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00.3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00.37万元,比2023年减少17.6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00.37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减少17.63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减少;项目支出0万元,主要原因是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项目支出纳入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本级预算拨款安排

2024年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特色产业发展中心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四、“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0万元,比2023年减少(或增加)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事项;公务接待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安排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计划公务用车购置费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年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3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1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六、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何杜鹃     联系方式:023-7333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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