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3-00061 [ 主题分类 ] 农业、林业、水利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3-10-20 [ 发布日期 ] 2023-10-20

重庆市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承担宣传贯彻农业农村领域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等方面职责。

2.承担全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的协调。参与有关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跨区域执法。

3.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4.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5.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6.承担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执法职能。

7.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有关执法职能。

8.监督、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

9.承担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

10.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监督检查及行政执法。

11.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工作。

12.完成县农业农村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

根据上述职责,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设7个内设机构。

1.综合科。负责支队日常运转、重要事项督查督办和综合事项的协调工作。督促实施农业综合行政执法相关制度。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信访、投诉举报受理、纠纷调解工作。承担与农业综合行政执法有关的应急指挥、调度、处置工作。承担支队农业执法信息化建设工作。

2.法制科。组织实施执法全过程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执法案卷评查和评议考核制度、执法公示制度、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承担支队承办案件的立案、审查、审核。督促指导乡镇(街道)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农业行政执法与司法衔接相关工作。承担行政执法有关宣传教育工作。

3.执法一大队。承担农作物种子、农药、肥料、农业植物检疫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参与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工作。

4.执法二大队。承担畜牧、饲料和饲料添加剂、动物及动物产品检疫、动物防疫、畜禽屠宰、兽药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参与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工作。

5.执法三大队。承担渔业、渔船(不含渔船检验)、渔港、农业机械使用操作、维修经营等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参与相关的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工作。

6.执法四大队。承担农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行政处罚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参与相关的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工作。

7.执法五大队。对违反农村宅基地管理法律法规行为的监督检查职责,查处非法占用土地建住宅行为,参与相关联合执法、专项执法、交叉执法、异地执法工作。

二、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1.总体情况。2022年度收入总计1,080.16万元,支出总计1,080.16万元。收支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

2.收入情况。2022年度收入合计1,08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080.16万元,占100%

3.支出情况。2022年度支出合计1,080.16万元,较上年决算增加1,08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其中:基本支出884.38万元,占81.9%;项目支出195.78万元,占18.1%

4.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二)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1,080.16万元。与2021年相比,财政拨款收、支总计各增加1,08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1.收入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1,08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此外,年初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

2.支出情况。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080.1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080.1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较年初预算数增加105.29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农林水支出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增加。

3.结转结余情况。2022年度年末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0.00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0.00万元,增长0.0%,主要原因是无年末结转和结余。

4.比较情况。本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主要用于以下几个方面:

1)社会保障与就业支出78.12万元,占7.2%,较年初预算数增加8.51万元,增长12.2%,主要原因是养老支出增加。

2)卫生健康支出37.49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2.75万元,增长7.9%,主要原因是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增加。

3)农林水支出927.17万元,占85.8%,较年初预算数增加90.31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农业资源保护修复与利用和渔业发展等增加。

4)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0.08万元,占0%,较年初预算数增加0.08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行政运行增加。

5)住房保障支出37.31万元,占3.5%,较年初预算数增加3.65万元,增长10.8%,主要原因是住房公积金支出增加。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884.38万元。其中:人员经费706.82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706.82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人员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障缴费、住房公积金、医疗费等。公用经费177.56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公用经费用途主要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培训费、劳务费、工会经费、其他交通费用等。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收支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支。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

三、“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支出总体情况说明

2022年度“三公”经费支出共计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三公”经费支出。

(二)“三公”经费分项支出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费用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因公出国(境)费用支出。

公务车购置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购置费。

公务车运行维护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车运行维护费。

公务接待费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公务接待费。

(三)“三公”经费实物量情况

2022年度本部门因公出国(境)共计0.00个团组,0.00人;公务用车购置0.00辆,公务车保有量为0.00辆;国内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其中:国内外事接待0.00批次,0.00人;国(境)外公务接待0.00批次,0.00人。2022年本部门人均接待费0.00元,车均购置费0.00万元,车均维护费0.00万元。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财政拨款会议费和培训费情况说明

本年度会议费支出0.00万元,本单位2022年度未发生会议费支出。本年度培训费支出9.29万元,较上年决算数增加9.29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77.56万元,主要用于开支办公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经费较上年决算数增加177.56万元,增长100%,主要原因是今年分二级单位预决算,之前纳入农委本级统计。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说明

因国有资产纳入县农业农村委本级统一登记管理,我单位资产未纳入部门决算报表。

(四)政府采购支出说明

2022年度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13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13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主要用于采购办公电脑。

五、预算绩效管理情况说明

(一)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本单位为县农业农村委下属二级预算单位,预算绩效管理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委开展,我单位未开展绩效管理工作。

(二)绩效自评结果

1.绩效目标自评表

2.绩效自评报告或案例

3.关于绩效自评结果的说明

(三)重点绩效评价结果

六、专业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三)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现金流入。

(四)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反映在本项内。

(五)使用非财政拨款结余:指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非财政拨款结余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六)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七)结余分配:指单位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缴纳所得税、提取专用基金、转入非财政拨款结余等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八)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

(九)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其中:人员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的“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指政府收支分类经济科目中除“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外的其他支出。

(十)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十一)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十二)“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十三)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等的各项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十四)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十五)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十六)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十七)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七、决算公开联系方式及信息反馈渠道

本单位决算公开信息反馈和联系方式:023-7333096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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