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554060187K/2023-00034 [ 主题分类 ] 农业、畜牧业、渔业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农业农村委 [ 发文字号 ] 石农发〔2023〕116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辣椒规模基地申报验收工作的 通知
[ 成文日期 ] 2023-05-31 [ 发布日期 ] 2023-06-2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关于做好2023年辣椒规模基地申报验收工作的 通知

有关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

为强化辣椒示范引领,加快落实辣椒示范片补助激励政策,切实提高辣椒种植技术水平,促进椒农增收、产业增效。根据县政府《关于做好2023年辣椒产业发展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发〔202310号)文件,现就2023年辣椒规模基地验收工作作如下通知:

一、验收内容

对县域内农业企业、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村集体经济组织、种植大户、脱贫户及易返贫致贫户新建的辣椒规模基地(相对集中50亩以上示范片),进行实地验收。

二、补助标准

相对集中50亩以上按250/亩进行补助、100亩以上按300/亩进行补助、200亩以上按350/亩补助、300亩以上按400/亩补助;对脱贫户和监测户发展50亩以上100亩以下的示范片按300/亩的标准补贴。

三、申报验收兑现

(一)申报。业主向属地乡镇(街道)申报,各乡镇(街道)核实申报基地面积及补助事项后,612日前向县特色产业发展中心多经科(望江豪庭206)报送申报备案表(附件1)及营业执照复印件(大户不需提供)。

(二)验收。1.验收流程。辣椒示范片业主完成种植或定植并长势良好后,向所在乡镇(街道)申请验收,乡镇(街道)实地验收合格后,报送附件2及林调通图层向县农业农村委申请复核验收。

2.验收时间。各乡镇(街道)于630日前完成初验并书面申请复核验收。

3.验收标准。

品种:石辣1号、石椒5号、艳椒425号等加工型辣椒品种;

验收标准:相对集中成片的辣椒示范片,按深沟高厢、地膜覆盖、有机肥与专用肥结合、统防统治等标准化生产要求,亩植2200-2500株,且辣椒长势良好(注:辣椒与红薯套作不予补贴;辣椒与其它作物套作按有效面积折算比例)。

(三)兑现。

根据县农业农村委验收结果核算的补助资金划拨到乡镇(街道),由乡镇(街道)直接兑现到建设业主。

四、其他注意事项

1.各乡镇(街道)要严格验收核实申报面积,验收面积相差较大的扣减实绩考核0.01分。

2.各乡镇(街道)要严格验收标准,验收合格复核验收不合格扣减实绩考核0.1分。

3.要严格审核补助环节,不得重复享受财政补助。

4.超过时间节点未申报验收的,视为放弃补助,责任自负。

5.本通知未尽事宜,以主管部门最新通知为准。

附件:1.2023年石柱县辣椒规模基地申报备案表

2.2023年石柱县辣椒规模基地验收表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

                        2023531日      

(联系人:王长生   联系电话:15025728826

(此件依申请公开)


附件1

2023年石柱县辣椒规模基地申报备案表

申报业主


法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小地名)

申报内容


申报业主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乡镇(街道)意见

负责人签字:(单位公章)

乡镇(街道)填报人:            电话:

填报日期:   年    月    日

附件2

2023年石柱县辣椒规模基地验收表

申报业主


法人


联系电话


建设地点

/(小地名)

申报内容


验收结果

(表明是否达到验收标准,是否通过验收)

乡镇(街道)、村(社区)验收人员

姓名

职务/职称

联系电话

验收意见(是否同意验收结果)













乡镇(街道)验收意见

(盖章)          

年    月    日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农业农村委员会办公室     2023531日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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