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171B/2023-00001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石民文〔2023〕2号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3-01-09 [ 发布日期 ] 2023-01-16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法制办:

2022年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办发〔202254号)文件精神,认真履行民政行政职能,以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自律、守法诚信”的法治民政为目标,不断夯实民政法制工作基础,强化依法行政意识,落实行政执法责任,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健全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着力提升依法行政水平,法治政府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22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强化组织领导,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走实走深。

1.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推动,列入重要目标考核。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传达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研究重点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把法治学习放在首位,督促在职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牢固树立法治思维。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检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在党组会传达市民政局、县委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3次,专题研究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2次,职工会、党支部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2次。同时,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推动民政工作7次,进一步提高了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制定《论坚持全面依法治国》《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等学习计划,把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纳入党组理论学习重要内容,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开展习近平法治思想专题培训,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学习纲要》。

2.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利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宪法进社区”“惠民政策宣传周”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通过展牌展示、发放宣传资料、接受咨询等形式大力宣传相关政策法规,以村(居)务公开为契机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村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地名管理条例》,利用电视、广播、条幅等宣传媒介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情况

3.严格落实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到知责明责,积极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上重要讲话》为指导纲要,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带头学法、讲法坚持主要领导亲自抓党建、抓信访、抓法制、抓安全等,由分管领导协助落实,形成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应对风险有力的法制防线。

4.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一是按照《关于规范村级组织工作事务、机制牌子和证明事项的意见》文件精神,全面持续有效推进我县城乡社区减负增效工作,提升城乡社区服务效能。二是大力扶持和培育群众性自治组织,积极参与村民自治,进一步提高议事协商水平和村民自治能力。三是建立监督检查长效机制,推广“三事分流”,以点带面推动村(社区)减负增效工作落实落地。四是构建基本公共服务多方供给机制,厘清乡镇政府和村(居)委会、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权责边界,出台“四项清单”。五是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建立健全村(居)民议事会、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老年人协会等群众性自治组织。六是积极引导和培育村(居)民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促进乡风文明,助推乡村振兴,不断提升城乡社区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实施构建“基层党组织+社工+村民自治组织”为服务体系,以党建引领,社工协同,培育乡村志愿服务组织,立足村民需求,注重横纵层面构建,将社会工作专业服务与社区服务有机融入,营造“三治氛围”,让村民获取到人文关怀,以期实现促进乡村治理和谐共融的最终目的。

(三)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情况

5.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整治违规涉企收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渝府发〔202120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截目前,县民政局未对社会组织收取任何中介服务费用。

深化“放管服”改革,强化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法治保障。

6.是持续优化营商环境,强化法治保障和服务。将“提升救助水平”“大力发展社区社会组织”作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内容。通过在全县各乡镇(街道)全面建立健全临时救助备用金制度,充分发挥临时救助“救急难”作用。同时,县民政局将社区社会组织备案权限下放到各乡镇(街道),减少了社区社会组织注册流程,实现了让群众少跑路、让政策多跑路。

7. 深化简政放权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1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2(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15(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新增行政审批1(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1—3个工作日内办结,截至1215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8家,变更登记13家,注销登记41家,办理离任审计1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6家,变更3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1家,变更9家。二是将部分临时救助下放到各乡镇(街道),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低于1000元的救助申请由乡镇(街道)直接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截至目前,开展临时困难救助19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备用154317.03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一登记证书代码工作。从31日起,组织全县年检工作,全县34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2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1个,应参检348. 实检99个,未参检249个,经过年检,99个合格,0个不合格,25个需要注销,全县参检率28.4%,合格率100%

8.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升“渝快办”效能。今年办理“全市通办”的婚姻登记共12对(其中结婚登记9对,离婚登记3对),办理“跨省通办”的婚姻登记2对(结其中婚登记1对、离婚登记1对)。

完善依法行政体系有力推动高质量发展。

9.完善立法工作机制。落实重大立法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完善政府立法听取意见工作制度,立法过程中充分听取企业、行业协会商会意见。发挥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运用新媒体新技术拓宽立法参与渠道,健全公众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

10.严格落实法治建设各项制度,加强行政规范性文件制定和备案管理。及时组织学习《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重庆市重大行政决策程序规定》《行政处罚法》等内容,并严格按照制度、程序、流程开展工作,严格落实法律顾问制度,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使用行政规范性文件数据库,优化动态公布和查询机制,强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制度,落实法治政府年度报告制度,全面加强法治政府建设。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2年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0件。

健全重大决策制度机制,提高行政决策公信力和执行力

11. 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坚持执行法律顾问制度。通过法律顾问参与合同类文书审核、邀请法律顾问参与重大事项的决策和疑难信访户的相关问题的解答、组织全局干部职工开展普法讲座等方式,进一步提高了民政法化服务水平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建立法律顾问经费保障机制,调动法律顾问工作积极性。

完善执法体制机制,持续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12.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22年以来,民政局共有执法人员12人;加强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坚持把提高本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来抓,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竞赛考试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强化法制观念,推动执法人员依法执政、依法行政

13.严格执法,改进行政执法方式依法落实轻微违法免罚和初次违法慎罚制度,广泛运用说服教育、劝导示范、警示教育、指导约谈等方式,推动更多领域制定“免罚清单”。推行非现场执法和移动执法,加大技术手段运用力度,提高行政执法效率。按照民政工作职责,年初制定民政执法检查计划,全覆盖对民政服务机构开展常规执法检查和专项检查。截至目前,累计开展民政领域安全检查222, 行政处罚112家,集中排查全县养老机构33家,集中排查全县殡葬机构8家。

14.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细落地落实,我局政务信息在石柱人民政府官网部门动态里及时发布更新,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15.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2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5件、政协委员提案25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办复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在局党组织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强化组织下,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有了大幅提升,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法治教育、学习培训还不够深入,学法意识还不够浓厚,仍需强化巩固,落实普法责任制还有待加强,法治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开展民政政策法规集中宣传力度不够,缺少广泛有效的宣传。部分干部政策理论学习方面还缺乏主动性。

(二)行政执法工作人员的法治意识有待进一步增强。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需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增强。

三、下一步打算

接下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关于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职能,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

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等执法专业技能。加强部门协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协调,争得支持,提高执法成效。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为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是继续深化民政普法工作。同时,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宪法宣传周”“安全生产月”、“宪法进社区”“惠民政策宣传周”、清明节、重阳节、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和宣传日,开展送法进社区(村居)、开展座谈会、宣讲会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开展好干部职工学法等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

特此报告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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