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171B/2022-00010 [ 主题分类 ] 综合政务 [ 体裁分类 ] 公文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民政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 成文日期 ] 2022-07-28 [ 发布日期 ] 2022-07-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的报告

县委法制办:

2021年我局认真落实法治政府建设工作要求,严格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委办发〔202162号)文件精神,做好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现将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1.民政局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把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学习重点内容。局党组高度重视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关于法治建设的重大决策部署,健全完善党内法规制度,提高党内法规制度的执行力,严格依法依规决策把依法行政工作摆上重要日程,作为重要工作推动,列入重要目标考核。局党组会、理论学习中心组及时学习传达法治政府建设有关精神,研究重点工作,理论学习中心组始终把法治学习放在首位,督促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牢固树立法治思维。重大决策集体讨论决定前严格实行合法合规性检查,提高依法决策水平。将法治建设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对法治政府建设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任务亲自督办。今年在党组会传达市民政局、县委法治政府建设会议精神3次,专题研究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2次,职工会、党支部专题学习法治政府建设2次。同时,用习近平法治思想研究推动民政工作7次,进一步提高了民政领域法治政府建设。

2.开展多层次多形式的宣传,推进习近平法治思想进社区按照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宪法宣传周、宪法日等时间节点开展了形式多样的普法宣传活动。以村(居)务公开为契机宣传《村委会组织法》,指导镇街大力开展村(居)务公开栏的标准化建设,将城乡低保对象及保障标准、特困供养人员等纳入村(居)务公开长期公开内容,接受群众监督。同时,围绕民政中心工作,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利用电视、广播、条幅等宣传媒介加强民政政策法规宣传力度,使党的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深入人心,从而赢得广大人民群众对民政工作的理解和支持。结合党史学习六进和安全生产五进活动,2021年深入民政服务机构宣传习近平法治思想3次,让总书记法治思想深入人心。

(二)加强党对全面依法治县的集中统一领导,推动县委关于全面依法治县的工作部署落地落实情况

3.严格落实民政局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成立了县民政局法治政府建设工作领导小组,由党组书记、局长任组长,副局长任副组长,科室(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做到知责明责,积极推动民政法治建设各项工作。党组书记认真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自觉做尊法学法守法用法的模范,坚持严格自律、率先垂范,带头学法、讲法。

4.加强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依法有序完成了我县第十一届村(社区)换届选举,积极稳妥推进一肩挑和村(社区)两委成员交叉任职。优化了村(社区)班子队伍结构,选优配强了村(社区)监督委员会成员;根据《石柱县关于加强城乡社区治理推广基层治理三事分流工作机制的实施方案》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19107号)精神,将万安街道作为社区治理示范点并制定了实施方案;加强三社联动,建造1个社会组织孵化基地,拟设10个乡镇街社工站,建设10个村(社区)社工室,并成功探索提炼出五民三厅、的社区治理经验。

5.深化枫桥经验,提升基层治理能力。投入20万元,成功将干溪子、老酒厂两个三无小区打造成社区治理示范点,形成了推进社区治理可复制的经验和模板;通过购买社会工作服务,在社会服务、三留守、社会救助领域引入社会工作专业手法,2020年来筹集资金近200万元用于特殊人群社工服务项目开展,成功打造出蜜红学堂绿色童年星火燎原等服务品牌;创建华溪村、平坝村、黄鹿村、蜜红村等县级乡村治理示范点,挖掘乡村能人,培育乡村志愿组织,开展人居环境整治、文明建设等志愿服务,推动乡风文明;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认真贯彻落实《信访条例》,及时排查化解矛盾纠纷,对各类来信来访者,做好政策解答和说服引导工作,做到件件有答复、有回音、有落实。收到信访件共33条,均已回复完毕;开展了丰都石柱线界桩日常巡检工作,配合完成了石柱丰都线界联检工作,我县省、县级边界走向清楚,界桩无损毁或移位,边界地区群众和睦相处。

(三)围绕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加强法治保障和服务工作情况

6.严格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整治违规涉企收费。照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清理规范国务院部门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通知》(国办发〔201531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重庆市保留为行政审批必要条件的中介服务事项清单(2021年版)的通知》(渝府发〔202120号)文件精神,严格规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截至目前,县民政局未对社会组织收取任何中介服务费用。

7. 深化简政放权

1)调整取消和新增部分行政审批事项。为加快部职能转变,持续简政放权,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我局启动行政职权事项清理工作,现共计行政许可16项,其中,承接省级下放行政权力2(骨灰堂和在土葬改革地区建设殡仪馆审批建设公墓审批),保留原有行政许可15(社会团体成立、变更注销登记民办非企业成立、变更注销登记火葬地区建设殡仪馆、火葬场审批),新增行政审批1(建设殡仪服务站审批)

2)精简审批环节。一是缩减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与社会团体登记办理时间由原先自收到成立登记申请的全部有效文件之日起20—60日内作出决定缩短至1—3个工作日内办结,截至1215日,共办结社会组织登记9家,变更登记17家,注销登记15家,办理离任审计4家。其中:社会团体成立登记6家,变更5家;民办非企业单位成立登记3家,变更12家。二是将部分临时救助下放到各乡镇(街道),生活困难的群众可以直接向所辖乡镇提出申请,低于1000元的救助申请由乡镇(街道)直接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截至目前,开展临时困难救助85人次,发放临时救助备用金6.45万元。

3)优化服务工作。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网上申请、网上年检、网上变更工作,全面推进社会组织法人信息管理实施社会组织法人信息库项目,建立社会组织法人数据库,已按要求及时录入社会组织信息全面实施社会组织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工作,实施三证合一、统登记证书代码工作。从31日起,组织全县年检工作,全县348个社会组织,其中社会团体的237个,民办非企业单位111个,应参检348. 实检99个,未参检249个,经过年检,99个合格, 0个不合格,25个需要注销,全县参检率28.4%,合格率100%

8. 优化政务服务。加快推进审批服务“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自助办”,提升“渝快办”效能。从61日起实施婚姻登记“跨省通办”和“全市通办”,今年办理“全市通办”的婚姻登记共13对(其中结婚登记9对,离婚登记4对),办理“跨省通办”的婚姻登记1对(离婚登记1对)。

(四)加快推进法治政府建设,提高依法行政水平

9.健全政府守信践诺机制,严格政府失信责任追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印发了石柱县民政《红黑名单及联合奖惩对象管理制度》,公布了举报电话了举报奖励标准,加大了对失信人员的监管力度。

10. 深化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让群众求助更方便、救助更高效。完善综合救助方式,逐步构建大救助格局。截至目前,开展临时困难救助468人次,发放临时困难救助金281.12万元。

11.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建设。2019年以来,民政局共有执法人员12人,2021年新增2人,进一步充实执法队伍力量;加强本系统执法人员的法律培训,坚持把提高本系统执法人员法律知识水平作为推进依法行政的基础工程来抓,通过开展专题讲座、竞赛考试等形式,加大对《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知识的熟悉和掌握,提高执法人员法律法规知识水平,强化法制观念,推动执法人员依法行政;印发《石柱县民政局2021年安全生产监督检查计划的通知》石民发〔20215号,进一步规范安全生产监管行为。今年结合养老机构、殡葬机构、安全消防等领域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培训4次,提高了干部职工的知法、守法、执法水平。

12.全面贯彻落实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为持续推进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落细落地落实,我局政务信息在石柱人民政府官网部门动态里及时发布更新,不断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工作制度。

(五)推进法治社会建设,筑牢全面依法治市社会基础

13.严格落实收养登记政策,切实维护收养当事人及被收养人的合法权益。2021年以来,全县未收到收养办理申请。

14.做好规范性文件清理。切实加强依法行政制度体系建设,严格按照县委、县政府、县司法局相关文件规定,认真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2021年以来,规范性文件清理0件。

15. 强化对行政权力的制约和监督。自觉接受党内监督、人大监督、监察监督、民主监督、司法监督。认真研究办理人大及其常委会组成人员对政府工作提出的有关审议意见、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和建议。2021年,我局共办理人大代表建议10件、政协委员提案9件,全部在规定期限内办理答复,办复率均达100%

二、存在的问题

在局党组对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高度重视和强化组织下,全局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有了大幅提升,学法遵法守法用法意识逐步提高,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工作中还存在一些薄弱环节。

(一)法治观念法治意识仍需增强。民政系统干部职工法治观念、法治思维树立的还不够牢固,法治教育、学习培训还不够深入,学法意识还不够浓厚,存在以文件传达文件、以会议传达会议的情况,致使法治工作成效不明显,仍需强化巩固,落实普法责任制还有待加强,法治体系还需进一步完善。

(二)普法宣传力度不够。牵头普法任务的仅是办公室,业务科室及下属单位宣传力度还不够,没有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理论的系统性学习不够,没有把理论学习放在重要位置,以事务工作代替政治理论学习,缺乏对法治理论的系统研究、深刻理解和经常性学习。

(三)创新意识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研究不够,创新工作方法和手段方面不够积极主动,创新意识有待继续增强。对法治工作的艰巨性、复杂性和长期性缺乏思想准备,进取意识不够强。

三、2022年及十四五期间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工作思路目标举措

接下来工作中,我局将继续按照县委关于依法治县、法治政府建设的相关要求,结合民政工作职能,不断完善相关工作制度,切实开展好各项中心工作。

一是进一步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市有关民政工作的部署要求。

二是加强行政决策,提高依法行政决策水平。充分发挥法律顾问作用,为局重要决策、行政行为、合同行为及其它法律事务,进行法律论证并提出法律意见。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监管,严格规范性文件制定程序。

三是严格规范执法,进一步提高执法水平。定期组织开展执法人员培训,提高执法人员运用政策法律能力、突发事件处置能力、执法办案能力和协调、处理复杂问题等执法专业技能。加强部门协调,在依法行政工作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要积极协调,争得支持,提高执法成效。严格落实执法三项制度,不断完善执法程序、创新执法方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执法信息公开透明、执法全过程留痕、执法决定合法有效,全面提高执法效能,为民政事业健康有序发展提供有效法治保障。

四是继续深化民政普法工作。按照谁执法、谁普法的要求,结合民政中心工作,将《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宣传列为八五普法工作重要内容。同时,不断创新法制宣传方式方法,积极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普法宣传活动。充分利用法治宣传月、清明节、重阳节、12.4宪法宣传日等节日,通过开展送法进社区(村居)、开展座谈会、宣讲会等方式多形式多渠道广泛开展法治宣传活动,营造良好法治氛围。开展好干部职工学法等活动,切实提高法治思维。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民政局

                         20211217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