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水镇河源村冷黄路口至高速路口森林防火通道使用林地审核同意书
日期:2023-10-18
大 中 小
石林许可地〔2023〕107号 | 使 用 类 型 | 直接 | 用地单位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人民政府 | |
建设项目名称 | 冷水镇河源村冷黄路口至高速路口森林防火通道 | ||||
同意使用林地的行政区域权属及面积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冷水镇河源村集体林地2.0831公顷,其中使用河源村梨子坪组0.8976公顷、吊脚楼组1.1855公顷。 | ||||
项目建设的地点、位置、范围、详见项目使用林地可行性研究报告或使用林地现状调查表 | 报告名称 | 冷水镇河源村冷黄路口至高速路口森林防火通道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 | |||
编制单位 |
重庆潘晨林业开发有限公司
| ||||
一、该农村公路长度约2公里,路基宽度不超过7.5米。项目建设严格按照《冷水镇河源村冷黄路口至高速路口森林防火通道拟使用林地可行性报告》附图建设,严禁改变施工地点、面积、范围、规模。 二、要加强项目施工前、中、后各环节监管,禁止强推强挖式放坡施工,防止废弃砂石任意放置和随意滚落,采取切实有效措施确保项目安全运行。做好生态保护工作,严防森林火灾,严禁破坏生态环境。 三、加强项目使用林地日常监管,定期巡查,项目严格按照批准的范围、面积使用林地。严禁超批准面积、范围使用林地,杜绝非法采伐等违法行为。 四、采伐被使用林地的林木,严格按相关规定办理林木采伐许可手续。严禁超批准范围采伐林木。
| |||||
其 他 | |||||
抄 送 | 冷水镇人民政府 |
许可机关: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林业局
许可日期:2023年10月10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