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89XL/2024-00025 [ 主题分类 ] 其他 [ 体裁分类 ] 其他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经济信息委 [ 发文字号 ] 白头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 成文日期 ] 2024-04-12 [ 发布日期 ] 2024-04-12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的公示

根据《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石柱县有关部门单位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清单》精神,结合我委“三定”职能职责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际,现明确石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县科技局、县大数据发展局)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如下:

1. 负责指导推动工业节能、工业节水、清洁生产、工业固废综合利用工作。承担工业和信息产业节能监察及重点用能企业节能监督管理。

2. 组织绿色制造体系建设工作,组织能效“领跑者”、节水型企业创建,组织实施自愿性绿色生产水平评估工作,组织协调工业和信息产业绿色改造重大示范工程和新产品、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落实环保装备首台(套)重大技术装备推广应用。

3. 指导和督促全县工业企业(工业园区)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

4. 负责统筹全县利用综合标准依法依规推动落后产能退出工作,具体负责制造业落后生产工艺装备退出及淘汰落后燃煤机组工作。实施燃煤机组节能改造。落实钢铁、水泥、平板玻璃、电解铝行业产能置换政策。

5. 组织推广应用新能源汽车,完善充换电等基础设施建设。

6. 指导、推进城市建成区、重点流域危险化学品企业搬迁改造。

7. 负责发展环保装备制造业。

8. 负责把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县科技创新规划和有关政策支持,在科技创新基地建设、县级科技项目方面予以统筹支持。

9. 负责在水体污染控制与治理、大气污染成因与治理、土壤污染防治、固体废物污染防治、化学品环境与健康风险评估和防控、生态修复技术攻关、气候变化、生物安全与生物多样性保护、噪声污染防治、核与辐射安全等方面通过科技计划予以重点支持,实施区域环境综合治理重大项目,推动绿色技术创新。

10. 负责推动生态环境保护重大科技成果转化和示范应用。

11. 负责将生态环境保护纳入全县大数据、人工智能、信息化发展规划和年度计划,统筹推进大数据、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生态环境融合应用。

12. 负责组织协调跨部门、跨行业、跨领域的生态环境信息化应用,协调生态环境信息化建设中的重大问题。

13. 负责落实天然气供储销体系,负责天然气、电等中长期供需总量平衡,指导协调中长期电力生产建设,负责跨区域电力的协调平衡与合作工作。

 附件:1.石柱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生态环境保护具体事项清单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2024年412

(此件公开发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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