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03X1/2022-00102 [ 主题分类 ] 收费 [ 体裁分类 ] 公告公示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政府办 [ 发文字号 ] 渝财公告〔2021〕72号
[ 标 题 ]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 成文日期 ] 2021-12-29 [ 发布日期 ] 2022-06-21

重庆市财政局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公布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的公告

根据《重庆市行政事业性收费管理条例》和《财政部关于加强全国政府性基金和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一张网”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财税〔201769号)等相关规定,结合我市2020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对2021年实际执行以及取消的收费项目进行了全面清理,编制了《重庆市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和《重庆市2021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以下简称《目录清单》),经市政府同意,现对外公布,并就有关情况说明如下:

一、《目录清单》中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为截至20211231日我市仍在执行的项目,其具体征收范围、征收标准及资金管理方式等,按照《目录清单》中注明的文件规定执行。《目录清单》之外,各部门单位一律不得乱收费。

二、20211231日以后,新增或调整的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按照中央及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的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三、《目录清单》在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官方网站上实行常态化公开。市财政局、市发展改革委负责《目录清单》的政策解释;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受理收费投诉举报,投诉举报电话:12315

附件:1.重庆市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2.重庆市2021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重庆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重庆市财政局

20211229

附件1-行政事业性收费

附件1


重庆市2021年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管理方式 收费依据 收费标准

公安部门






8 证照费





(1)外国人证件费
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①居留许可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60号,发改价格〔2004〕2230号 1.有效期不满1年的居留许可,每人400元;有效期1年(含1年)至3年以内的居留许可,每人800元;有效期3年(含3年)至5年(含5年)的居留许可,每人1000元。
2.增加偕行人,每增加1人按上述相应标准收费;减少偕行人,收费标准为每人次200元;居留许可变更的,收费标准为每次200元。



②永久居留申请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 1500元/人



③永久居留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中央国库 财综〔2004〕32号,发改价格〔2004〕1267号,财税〔2018〕10号 1.每证300元。
2.换发(有效期满或内容变更)300元/证;丢失补发或损坏换发600元/证



④出入境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100元/证



⑤旅行证 缴入地方国库 公通字〔1996〕89号 50元/证



(2)公民出入境证件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法》,价费字〔1993〕164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财税函〔2018〕1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发改价格〔2020〕1516号



①因私护照(含护照贴纸加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3〕149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财政部公告〔2021〕22号 普通护照首次申领、补发、换发120元/证。



②出入境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价费字〔1993〕164号,公通字〔2000〕99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每证15元。
2.多次出入境每证 80 元。



③往来(含前往)港澳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5〕77号,计价格〔2002〕1097号,发改价格〔2019〕91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往来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60   元。
2.前往港澳通行证收费标准每证 40 元。
3.内地居民赴港澳签注的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二次有效签注每件 30 元,短期(不超过一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一年以上(不含一年)两年以下(含两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20 元,两年以上三年以下(不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160   元,长期(三年以上,含三年)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240 元。



④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1〕1835号,发改价格〔2004〕334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1.电子通行证每证   200 元。
2.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40 元。



⑤台湾同胞定居证 缴入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04〕2839号,价费字〔1993〕164号 每证   8 元



⑥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含签注)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发改价格〔2016〕352号,计价格〔2001〕1835号,价费字〔1993〕164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1.往来台湾通行证收费标准,电子通行证每证60元,一次有效通行证每证   15 元。
2.大陆居民前往台湾签注收费标准,一次有效签注每件 15 元,多次有效签注每件 80 元。



⑦港澳居民往来内地通行证(限于补发、换发)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财税〔2020〕46号,发改价格〔2020〕1516号 成人每人350元,证件有效期10年;儿童每人230元。证件有效期5年。



(3)户籍管理证件工本费(限于丢失、补办和过期失效重办)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财综〔2012〕97号,价费字〔1992〕240号,渝价[2001]272号



①居民户口簿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1.户口簿外壳工本费:每本6元。
2
.户口页(非农业人口):每页0.5元;户口页(农业人口):每页0.2元。



②户口迁移证件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户口迁移证件费(准迁、迁移证):每证4元。



(4)居民身份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财综〔2007〕34号,发改价格〔2005〕436号,财综〔2004〕8号,发改价格〔2003〕2322号,财税〔2018〕37号 1.申领、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20元。
2.对丢失补领或损坏换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居民收取工本费每证40元。
3.为居民办理临时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收费标准为每证10元。



(5)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6)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7)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每本   10 元。


9 外国人签证费 缴入中央和地方国库 计价格〔2003〕392号,价费字〔1992〕240号,公通字〔2000〕99号 按照国别对等、非对等签证收费标准执行。

附件1附录-考试考务费

附件1附录



重庆市考试考务费目录清单
类别和部门 考试项目名称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一、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职称等考试考务费


(九)公安部门、农业农村部门 63 驾驶许可考试 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税〔2014〕101号,渝发改收费〔2020〕1095号 详见渝发改收费[2020]1095号:http://fzggw.cq.gov.cn/zwgk/zfxxgkml/jgxx/jgzc/202007/t20200728_7731144.html
(三)公安部门 74 消防行业特有工种职业技能鉴定考试 财综〔2011〕59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价〔2014〕79号 1.理论知识考试费:每人每次初级35元、中级40元、高级45元、技师50元、高级技师50元
2.操作技能鉴定费:每人每次初级190元、中级240元、高级290元、技师340元、高级技师340元
3.综合评审费:每人每次技师320元、高级技师420元
4.上交国家考务费:每人每次初级、高级15元,技师、高级技师25元

75 保安员资格考试 财综〔2011〕60号,发改价格〔2015〕1217号,渝财综〔2011〕86号,渝价〔2012〕15号 保安员资格考试:每人每次70元,其中理论考试40元,军事列队训练考核30元。考试不合格者可免费补考一次。补考后仍不合格需重考的,对不合格科目按上述收费标准缴纳考试费。


附件2-重庆市2021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附件2




重庆市2021年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
序号 部门 项目序号 收费项目 资金管理方式 政策依据 收费标准
公安部门






1 证照费





(1)机动车号牌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行业标准GA36-2014,发改价格规〔2019〕1931号



①号牌(含临时)

1.汽车反光号牌每副10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80元。
2.挂车反光号牌每面50元、不反光号牌每面30元。
3.三轮汽车、低速货车、拖拉机反光号牌每副40元、不反光号牌每副25元。
4.摩托车反光号牌每副35元、不反光号牌每副50元。
5.机动车临时号牌每张5元。   



②号牌专用固封装置

上述号牌工本费标准均包括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及号牌安装费用。单独补发号牌专用固封装置(压有发牌机关代号),每个1元。



③号牌架

车主自愿安装号牌架的,铁质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5元(含号牌安装费),铝合金号牌架及同类产品每只10元(含号牌安装费)。



(2)机动车行驶证、登记证、驾驶证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发改价格〔2004〕2831号,财综〔2001〕67号,计价格〔1994〕783号,价费字〔1992〕240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1.机动车行驶证工本费标准为每本   10 元。
2.机动车登记证书工本费每证10元。
3.驾驶证工本费为每证10元。



(3)临时入境机动车号牌和行驶证、临时机动车驾驶许可工本费 缴入地方国库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财综〔2008〕36号,发改价格〔2008〕1575号,发改价格〔2017〕1186号 每本   1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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