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881W/2024-00011 [ 主题分类 ] 财政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发改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7 [ 发布日期 ] 2024-02-27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公开说明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本级

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拟定并组织实施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

2.统筹提出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主要目标,监测预测预警宏观经济和社会发展态势趋势,提出宏观调控政策建议。

3.提出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总体目标、重大任务以及相关政策建议。

4.指导推进和综合协调经济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提出改革建议。

5.负责投资综合管理,拟定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规模、结构调控目标和政策措施。

6.组织拟定综合性产业政策。

7.推进实施可持续发展战略,推动生态文明建设和改革,协调生态环境保护与修复、能源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等工作。

8.推进落实区域协调发展战略、新型城镇化战略和重大政策,组织拟订相关区域规划和政策建议。

9.贯彻执行价格和收费方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

10.拟订能源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并组织实施。

11.牵头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全县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工作。

12.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等工作。

(二)单位构成

石柱县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是县政府组成部门,本部门由机关本级内设12个科室(办公室、发展规划科、固定资产投资科、农村经济科、环境和能源科、社会事业科、公共资源交易管理科、行政许可服务科、营商环境科、经贸粮油科、价格管理科、国防动员办)。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12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8120.77万元。收入较2023年增加1331.64万元,主要是新增了西沱国家粮食储备库控温储粮工程项目223万元、“信用石柱”网站运行与维护30万元、粮食储备运行经费250万元,对口协同发展项目结余资金等。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8120.77万元,其中:一般公共服务支出预算6989.96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预算196.9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预算43.85万元,农林水支出预算200万元,住房保障支出预算33.53万元。粮油物资储备支出预算656.5。支出预算较2023年增加1331.64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预算减少13.99万元,项目支出预算增加1345.63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8120.77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789.13万元,比2023年增加1331.6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29.45万元,比2023减少13.99万元,主要原因是人员退休调出减少,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退休人员死亡丧葬费及抚恤金,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单位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7491.32万元,比2023年增加1345.63万元,主要原因是新增粮库保温项目、原粮储备增储、社会体系建设等项目增加,主要用于优化营商环境、加大粮食保控举措

单位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年“三公”经费预算16.56万元,比2023增加3.8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8.76万元,比2023增加0.96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将三公经费纳入本级预算;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8万元,比2023增加2.84万元,主要原因是885机制考核等下乡及出差派车增加。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78.74万元,比上年增加3.29万元,主要原因为结合县委、县政府工作重点要求,下乡考核及重大项目开工仪式等策划增加。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13.6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3.6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7491.32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三)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张帆  联系方式:023-7333229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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