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4881W/2023-00026 [ 主题分类 ] 财政、金融、审计 [ 体裁分类 ] 政策解读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发改委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文字解读】石柱县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具体举措
[ 成文日期 ] 2023-04-06 [ 发布日期 ] 2023-04-06

【文字解读】石柱县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具体举措

文字解读:

《石柱县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具体举措》政策解读



限时免租、税费减半.......

养老托育企业请收“大礼包”

来自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发展改革委的消息,《石柱县贯彻落实〈养老托育服务业纾困扶持若干政策措施〉具体举措》(以下简称:《具体举措》)已于近期正式印发。根据《具体举措》,符合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和托育服务机构(以下简称: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可享受房租、税费减免,并获得社保、金融等支持,一图速读《具体举措》中的部分主要措施和亮点。

    一、房租减免措施

养老托育服务机构属于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范畴、承租国有房屋的,自2022年9月1日起,一律免除租金到2022年12月31日。出租人减免租金的可按规定减免当年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减免养老托育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承租人房屋租金的出租人,鼓励国有银行给予优惠利率质押贷款等支持。空置公租房探索允许免费提供给社会力量供其在社区为老年人开展助餐助行、日间照料、康复护理、老年教育等服务。

   二、税费减免措施


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4年12月31日,减按50%征收“六税两费”(资源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印花税<不含证券交易印花税>、耕地占用税和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等。)养老托育行业纳税人可按规定享受按月全额退还增量留抵税额、一次性全额退还存量留抵税额等政策。对受疫情影响封闭管理的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用电、用水、用气设立6个月费用缓缴期,缓缴期间免收欠费滞纳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申请办理电、水、气、热等业务限时办结。


三、社会保险支持措施

延续执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至1%,政策执行至2023年4月30日。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不裁员、少裁员的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政策。受疫情影响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可申请阶段性缓缴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单位缴费部分,补缴期间免收滞纳金。自2022年9月1日起,“免申即享”缓缴职工医保单位缴费3个月,缓缴期间免收滞纳金。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等各类灵活就业人员(以个人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2022年缴纳费款确有困难的可自愿暂缓缴费,未缴费月度可于2023年底前进行补缴,缴费基数在2023年当地个人缴费基数上下限范围内自主选择,缴费年限累计计算。

    四、金融支持措施

支持金融机构通过融资信用服务平台网络向普惠养老服务机构提供贷款。支持政府购买服务,为托育服务机构提供综合责任保险。鼓励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提供融资增信支持。

    五、防疫支持措施

县级有关部门在物资调配、转运隔离、医疗救治等疫情防控工作部署方面对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予以倾斜,提供技术支持和必要保障。引导公益慈善组织为养老托育服务机构捐赠防疫物资。县民政局应视疫情情况,根据市级统一部署,及时足额发放运营补贴。

六、其他支持措施

积极争取中央预算内投资加大对养老托育设施建设支持力度,将符合条件的养老托育设施建设项目纳入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支持范围。县民政、卫生部门要及时组织心理医生、社会工作者等团队,根据需要为不具备心理咨询条件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心理疏导服务。鼓励餐饮企业为不具备餐饮自制能力的养老服务机构和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助餐服务。鼓励家政企业积极参与规范化居家上门养老托育服务。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从业人员、养老服务从业人员参加技能培训。支持养老托育服务机构依托职业院校共建产教融合实训基地。

七、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协调、优化办理流程、加大宣传力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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