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009135550W/2020-00005 [ 主题分类 ] 乡村振兴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扶贫办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0-04-10 [ 发布日期 ] 2020-04-10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 2019年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扶贫开发法律、法规、规章和方针政策;负责全县扶贫开发工作的统筹协调、资金筹集、服务指导和监督管理。

2、拟订全县扶贫开发发展战略、工作措施、发展规划、目标任务和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参与研究拟订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和规划。

3、负责扶贫行政执法;负责分配和管理扶贫资金和物资;负责监督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牵头组织扶贫资金使用的绩效考评;负责管理扶贫开发项目,组织、指导扶贫开发项目的实施。

4、负责扶贫开发情况的统计和动态监测;负责全县扶贫系统统计信息工作;负责扶贫开发宣传工作。

5、负责组织开展全县产业扶贫、科技扶贫、人力资源开发工作;负责连片扶贫开发的实施;负责组织开展扶贫政策和扶贫开发培训工作。

6、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社会扶贫工作,联系中央国家机关、市级机关定点扶贫工作和东部发达地区对本县的扶贫协作工作,组织、协调县直机关对口帮扶乡镇、村的扶贫工作和社会力量扶贫工作;负责组织、协调和指导全县革命老区建设工作。

7、负责扶贫开发的对外交流与合作;负责外资和外援扶贫项目的引进和实施。

8、承办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单位构成。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办公室设4个内设机构:综合科、项目科、社会扶贫科、资金监管科,下属事业单位: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扶贫开发管理中心 

二、部门预算情况说明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331.01234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1.01234万元,比2018年减少2378.2219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31.01234  万元,比2018年增加40.06458万元,主要是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津贴补贴较去年增加,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项目支出 0万元,比2018年或减少2418.2865 万元,主要原因是扶贫项目全部纳入涉农整合,没有纳入年初预算

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县扶贫办2019年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

二、“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9.5964万元,比2018年减少0.1606万元。其中:公务接待费1.1964万元,比2018年减少0.0606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标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8.4万元,比2018年减少0.1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控制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支出

 

三、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1、机关运行经费。2018年基本支出331.01234万元,比2018年增加40.06458万元,主要原因为部门公用经费标准统一提高。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2、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止2018年12月,我办共有车辆1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1辆。

四、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预算公开联系方式

部门预算公开联系人陶谭平  联系方式  023-73378569

附件:扶贫办部门预算公开套表(201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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