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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柱土家族自治县财政局

关于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情况报告


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我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学笃用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及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按照《石柱土家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的通知》(石柱府办发〔202162号)和《中共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委全面依法治县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报送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的通知》要求,现将2021年度法治政府建设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一、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情况

(一)推动学习宣传情况。积极推动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一是落实局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学习《宪法》、《公务员法》、《监察法》、《预算法》、《采购法》、《会计法》等法律,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传达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明确党组中心组全年集中学法时间不少于16小时。二是坚持利用局长办公会、职工会集中学习相关的财政法规,组织全体职工参加法律知识培训。三是组织全体财政干部积极学习宣传《预算法实施条例》、积极的减税降费政策法规、政府采购等法律知识。

(二)推动贯彻落实情况。一是贯彻落实中央依法治国委关于疫情防控有关文件精神,年初预算安排500万元,用于保障全县疫情防控工作,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稳步发展。二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的推进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实行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对推进依法行政工作负总责,分管局领导具体抓落实,加强协调、指导和督促,形成一级抓一级、逐级抓落实的组织领导体系。三是坚持民主决策。年初有研究有部署,每年年初,局党组会议、局长办公会议对依法行政相关工作进行专题研究部署。明确责任领导和责任科室,安排依法行政建设工作。明确依法行政工作规则,在《机关工作规则》中明确工作职责,制定了依法行政考核办法,做到年初有计划,年中有检查,年终有考核,有效地促进财政部门依法行政的能力。

(三)推动解决问题情况。一是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了行政执行考核制度,行政问责制度,举报、控告制度。设立举报投诉电话,并向社会公开;开展了年度行政事业单位财政财务检查,重点检查单位“三公”经费、会计基础规范、预算执行、政府采购、行政收支等情况,形成了局面检查材料,并向县政府法制办报告结果。二是认真对待人大议案和政协提案,专题研究布置,落实专人办理,及时沟通,截至目前,我局承办和协办的县十八届人大五次会议代表建议、跨年滚动督办县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代表建议、县政协十届五次会议委员提案均已全部办结。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对办理情况满意率100%

二、法治政府建设率先取得突破情况

(一)政府职能依法全面履行

1. 切实推行清单制度。一是权责清单,依法公布财政部门权力清单和责任清单。二是收费清单,公布全县行政事业性收费目录清单。三是专项资金清单,对专项资金实行清单管理。四是政务公开清单,及时公布财政系统权责清单、机构信息、政府采购等领域事项。

2. 规范行政权力运行。一是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建立和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并严格执行,确保行政执法行为公平、公开、公正。二是突出“互联网+政务”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建立政府采购全程网上运行平台,打通财政预算和采购通道,落实预算与执行相互约束,加强采购监管。三是建立完善扶贫资金动态监控系统,实行从扶贫基础信息的统一采集、到项目管理与资金分配的规范管理、再到精准拨付到人到户的全程监管,较好实现了阳光扶贫、廉洁扶贫的目的。

(二)完善依法行政制度体系。

1. 建立法制(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制度。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督促、检查、考核、总结局机关机关普法依法治县工作,每年对各科室(中心)的普法、依法治理工作进行检查考核。检查采取不定时地进行,考核年终进行。

2. 建立法制宣传工作制度。将法制学习作为职工学习的重要内容,每月至少集中学习1次,积极参加法建办组织的普法活动,宣传《预算法》等财经法律法规。

3. 建立领导干部学法用法制度。领导干部学法主要采取自学与辅导相结合的方式进行。领导干部学法用法由县法建办考核。

4. 建立国家公务员和执法人员法律考试考核制度。在国家公务员、执法人员年度考核总结时把年度学法、用法、守法、执法和在职责范围内依法办事情况等内容纳入年度目标管理和考核的重要内容,考评情况作为确定其年度考核等次的重要依据。严格实行国家公务员、执法人员一年一度法律知识考试制。

5. 建立典型案例发布工作制度。转发上级典型案例,发布本县违反财经纪律的重大案例。

6. 加强规范性文件管理。由于财政部门的特殊性,相应政策和文件变化较多,规范性文件的制定要求较高。我局必须每年对规范性文件定期进行清理,并依法、依政策修订或停止执行。为此,建立了规范性文件审查备案制度,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制定规范性文件。目前正依法定程序对拟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关于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竣工财务决算管理的通知(代拟稿)》进行合法审定。

7. 建立健全和不断完善法律顾问制度。近年来,法律顾问对局机关重大决策提供法律论证和法律意见16件;审查各类规范性文件35件(次)、对外出具的合同和函件18份;无行政复议和行政应诉,为全局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最大限度地防范法律风险、促进财政工作法治化提供强有力保障。

(三)重大行政决策科学民主合法。

1. 规范行政审批行为,行政审批办结率达100%。按照市财政局、县政府规定的行政审批程序和要求,我局年初重新梳理、修订行政审批制度和办法,规范行政审批行为。

2. 全面推进政务信息公开。一是成立了政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设立了政务公开专栏,及时更新政务公开专栏内容,按规定将纳入政务服务中心的行政审批和服务项目全部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

3. 严格执行行政事业单位收费和罚没收入收缴分离、罚缴分离制度,同时抽调专人对部分行政事业单位的收缴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行政管理规范化。

4. 完善应急预案,建立了群体性事件预防和处理工作机制,上半年无群体性事件发生。

5. 严格按照“20个自然日”的法定要求,组织开展部门预算、决算公开工作,并及时开展了预决算公开工作监督检查,促进了全县各行政事业单位预决算公开内容的规范性和完整性。

6. 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重大行政决策由局党组集体讨论,主要负责人在集体讨论基础上作末位表态决定。

(四)强化依法行政保障。年初预算170万元,充分保障全县依法行政、行政执法、普法等工作,用于改善全县执法条件,加强了执法装备配备、科技建设方面的投入、普法培训保障等。

三、存在的主要问题

我局在推进依法行政方面虽然做了大量的努力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市财政局和县委、县政府的工作要求相比还存在差距:一是依法行政意识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依法理财制度机制还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创新;三是各部门和乡镇依法理财水平还不平衡。

四、下一步工作打算

下一步,我们将继续认真开展自查、扎实整改落实。一是完善和创新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机制,提高财政队伍依法行政能力和整体水平,加强监督检查力度,拓宽监督渠道。二是突出财政特色,创新普法方式,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机制、和制度,实现财政管理的法治化、规范化和制度化。三是完善规范性文件和行政处罚案件备案审查制度,做好规范性文件法制机构前置审查制度,加大财务信息公开力度,推行“阳光财政”,不断提高财政系统干部队伍的法制理论水平,实现财政系统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水平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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