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406555P/2024-00007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城市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城市管理局本级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1.负责城市道路、桥梁、隧道等市政基础设施的维护管理;城市道路照明、景观照明等城市照明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负责停车场行业管理工作;城市户外广告和店招店牌设置管理以及户外广告规范整治工作;

2.负责城市供水节水管理;负责城镇供水水质监督管理;

3.承担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承担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工作;负责城市公园的行业管理工作;承担生态园林系列创建工作;承担园林绿化市场监督管理工作。

4.承担市容环境卫生管理和城市水域环境卫生管理工作;城市生活垃圾、城市建筑垃圾和城市水域垃圾等处置的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村生活垃圾治理的业务指导和监督管理工作;

5.承担城市管理行业安全生产综合监管工作;承担组织编制城市管理应急预案和开展演练等相关工作;承办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法律事务有关工作;承担本部门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工作;具体管理本部门行政审批窗口。

6.负责城市道路占用挖掘费、市政设施损坏赔偿费、城市园林绿地建设费、绿化赔偿费、城镇生活垃圾处理费的征收管理。

7.负责授权范围内的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牵头开展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内设 6个机构科室,分别是办公室、财务科、政策法规科(安全生产科)、市政管理科、园林绿化管理科、市容环卫管理科。下属 4个二级预算单位,分别是城市管理综合行政执法支队、路灯所、环境卫生所和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278.16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6278.1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2023增加54.09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4.09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6278.16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38.5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16.99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9.94万元节能环保支出2271.76万元,城乡社区支出3891.94万元,农林水支出39.00万元;支出2023增加54.09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29.5万元,项目支出增加24.59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6278.16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278.16万元,比2023年增加54.0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92.80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29.50万元,主要原因是社保缴费比例调整、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等;项目支出5985.36万元,主要用于围绕“干净整洁有序、山清水秀城美”的目标,保障市容环卫、道路设施、照明灯饰、园林绿化、供节水、执法监督、城市安全等城市运行重点工作,比2023年增加24.59万元,主要原因是民生项目的增加,如甄子坪大桥出现安全隐患急需维修,导致项目经费增加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7.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1.00万元,比2023年减少0.50万元,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政府过“紧日子”的相关要求,压减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2022年持平,未发生变动;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比2023年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运行经费49.92万元,2023增加1.59万元,主要原因为强化城管执法监管,加强城市市容环境综合整治及城市综合管理等工作;主要用于办公费、印刷费、邮电费、水电费、物管费、差旅费、会议费、培训费及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7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  74.0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4.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70.0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985.36万元。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2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2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向娟    联系方式:023-7337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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