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 引 号 ] 11500240MB1406555P/2024-00005 [ 主题分类 ] 城乡建设(城乡管理) [ 体裁分类 ] 财政预算、决算
[ 发布机构 ] 石柱县城市管理局 [ 发文字号 ]
[ 标 题 ]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 成文日期 ] 2024-02-28 [ 发布日期 ] 2024-02-28

石柱土家族自治县数字化城市管理中心2024年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一、单位基本情况

(一)职能职责

为城市管理业务指导、监督检查、指挥协调、行业应用等提供数字化、精细化、智慧化服务,提升城市运行效率和风险管控水平;为智慧水务提供保障。

具体职责任务:

(一)全面加强党对数字化城市管理工作的领导。

(二)承担城市管理数字化、智慧化建设与运行(包含智慧环卫、智慧园林、智慧市政、智慧执法、智慧水务、智慧考评、城市运行安全智能监管等工作)。

(三)负责全县城市管理问题信息采集、信息上报、线索移交、问题核实、指导协调、跟踪督办和处理反馈。

(四)负责数字化城市管理的各类专项普查工作。

(五)承担数字化城市管理信息、举报投诉信息的采集、受理、交办督办、统计分析、汇总上报工作。

(六)运用现代城市管理技术平台对全县城市管理相关单位进行资料汇总和分析评价。

(七)承担智慧水务相关的城市供水水质日常监测工作。

(八)参与智慧水务供水节水项目的规划、实施和验收工作。

(九)承担县城市管理局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单位构成

本单位属于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内设机构,与城市管理局局机关合并办公。

二、单位收支总体情况

(一)收入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6.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96.05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拨款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0万元,事业收入资金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资金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资金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资金0万元,其他收入资金0万元;收入2023增加58.91万元,主要是一般公共预算拨款增加58.91万元。

(二)支出预算2024年年初预算数96.05万元,其中: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9.03万元,卫生健康支出4.63万元,住房保障支出4.52万元城乡社区支出77.88万元;支出2023增加58.91万元,主要是基本支出增加58.91万元,项目支出增加0万元。

单位预算情况说明

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96.05万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96.05万元,比2023年增加58.9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6.05万元,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工资福利及社会保险缴费、离休人员离休费、退休人员补助等,保障部门正常运转的各项商品服务支出,比2023年增加58.91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2023年实行机构改革,新增5名事业编制;项目支出0万元,比2023年增加(或减少)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属于县城市管理局下属内设机构,预决算数据仅包括人员及公用经费,项目经费纳入城管局局机关本级预决算范围。

2024年无使用政府性基金预算拨款安排的支出,与上年保持一致

“三公”经费情况说明

2024三公经费预算2.8万元,比2023年增加2.8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用0万元,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因公出国(境);公务接待费0.80万元,比2023年增加0.8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0万元,比2023年增加2.00万元,主要原因是本单位上年未单独预算“三公”经费;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2023持平,主要原因是未安排公务用车购置预算

五、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

我单位不在机关运行经费统计范围之内。

(二)政府采购情况。本单位政府采购预算总额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拨款政府采购0万元: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

(三)绩效目标设置情况2024项目经费纳入城管局局机关本级预决算范围,项目支出均实行了绩效目标管理。

(四)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截至202312月,本单位共有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2024年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购置车辆0辆,其中一般公务用车0辆、执勤执法用车0辆。

专业性名词解释

(一)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二)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三)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

(四)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五)“三公”经费指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反映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单位预算公开联系人:向娟联系方式:023-733760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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